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2-12-31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及本市新出台的政策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上一年度《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进行了调整更新,形成《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实施标准(2022年版)》),共9个领域97个服务项目。

    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将《实施标准(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实施。各区、各部门要将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任务,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细化配套政策,强化投入保障,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和便利性,以标准化促进均等化,切实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相关附件 附件_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2年版).xls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原文链接:http://fgw.sh.gov.cn/fgw_shfz/20221230/57eb0ee993e3425394443adc1e6c0bb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