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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引发纠纷 法官上门圆满解决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12-31

  2022年,家住蓟州区某村的七十岁李老汉因赡养纠纷,将一双子女诉至蓟州区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李老汉与其子女达成了和解协议,由一双子女平均给付赡养费和今后住院产生的医疗费,同时约定子女每隔三个月将其接到各自家中照顾。

  怎料,调解书刚刚生效三个月,李老汉便来到法院,申请对其女儿进行强制执行,请求由女儿将其接到家中进行照顾。

  经执行法官初步调查,李老汉与其儿子居住在同村,两处房屋相邻而建,原本由儿子照顾的三个月期间,李老汉并没有前往对方家中居住,而是仍居住在自己的老房子中,一日三餐也是由儿子在自己家中做好后,再给他送来。

  得知这一情况后,李老汉的女儿认为,对方在这三个月内没有将李老汉接到自己家中照顾,与之前的调解协议不符,三个月期满后,便一直拒绝将李老汉接到自己家中照顾。

  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李老汉和一双子女家中进行调解,耐心倾听双方的想法和诉求,缓解其女儿的对立情绪,劝诫对方主动承担起赡养李老汉的责任。期间,法官又结合法律、道德和亲情对李老汉的儿子进行了耐心劝导,告知其要在经济、生活和精神上给予李老汉全面的关怀与照顾。

  最终,李老汉的女儿将家中房屋、被褥收拾妥当,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开车将父亲接到自己位于隔壁村子的家中进行照料。李老汉的儿子也表示将在三个月后接父亲到自己家中生活。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whwd/tjcaw-imxyexpc24250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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