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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 山东省法学会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第四届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的公告

来源:山东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12-24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着力推动全省法治人才建设高质量发展,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山东省法学会、山东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第四届全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推荐评选工作。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条件,经推荐申报、资格审查、初评、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终评等环节,确定王德新等10名同志为第四届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现将名单公告如下(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德新 山东省法学会网络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朱宝丽(女)山东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刘加良 山东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经靖 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振会 山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孙光宁 山东省法学会法律方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教授

  李 哲 山东省法学会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李 晟 山东省法学会融合创新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张爱艳(女)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罗亚海 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临沂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希望第四届全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争取更大成绩。全省法学法律界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走在前、开新局”,认真学习第四届全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的先进事迹,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德法兼修,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sdpeace.gov.cn/zh-cn/latest_notice/1270450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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