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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召开业务组培训动员会议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2-12-12

  为贯彻落实新时期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优化中心职能,提升对全省各级未成年人机构督导能力,广东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抽调各科室骨干人员组建业务组,围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法条,开展系列培训学习。近日,中心召开业务组培训动员会议。会上,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黄锦清对中心目前面临的形势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黄锦清要求,要认清形势,及时转变观念。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指出,民政部门在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兜底责任的同时,也需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建立,在新形势新要求下,各业务组成员应正确认清发展形势,及时转变观念,明确当前单位职能转型的重要意义和主要任务。要认真学习,提升综合能力。为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政府保护相关规定,中心面临职能转型和服务拓展的新挑战,各业务组成员应积极学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将所学知识运用于业务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综合能力,在新任务中探索新举措。要加强沟通,提高工作成效。中心业务组的成立,是队伍能力建设形式上的创新,从链接专家培训到业务组成员互相培训学习,各业务组成员应加强组内沟通,提高业务组团队水平,协助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全省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能力建设。

  社工科负责人陈智瑜介绍了业务组培训安排。《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和《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近期重点任务清单》要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切实履行兜底监护职责、做好基本保障,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应协助省民政厅业务处室指导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开展工作、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转介未成年人保护需求。为提高业务组综合素养,中心初步制定了16次的学习培训,以社工科骨干人员为讲师,面向业务组及中心全体员工开展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围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会后,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通过未成年人保护知识测试卷调查业务组成员对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调整培训内容及培训进度。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业务组系列培训,中心整体业务综合水平将得到有效提升,进一步推动中心打造省级单位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品牌。

  


原文链接:http://smzt.gd.gov.cn/mzzx/ywdt/content/post_40152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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