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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民政厅《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山西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2-12-12

  山西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等11家社会团体:

  经调查,下列11家社会团体连续多年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社会团体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列11家社会团体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部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下列11家社会团体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1.山西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

  2.山西省模特艺术研究会

  3.山西省物流协会

  4.山西腾飞职工体育俱乐部

  5.山西省法兰锻造协会

  6.山西电器工业协会

  7.山西省信用企业协会

  8.山西省创新方法研究会

  9.山西省营养协会

  10山西省沙棘产业协会

  11.山西省燃气汽车改装协会

  特此告知

  山西省民政厅   

  2022年12月5日  

  联 系 人:杨正杰  

  联系电话:0351-6387518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漪汾街9号



原文链接:http://mzt.shanxi.gov.cn/tzgg/202212/t20221206_7565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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