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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京津塘高速公路河北段车辆通行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2-12-11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京津塘高速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通行费收费标准到期接续的请示》(招公路京津塘发营运字〔2022〕105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京津塘高速公路河北段车辆通行费标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车辆通行费标准

  (一)京津塘高速公路河北段车辆通行费车型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要求,分别按客车、货车、专项作业车三个系列分类,收费标准如下。

  京津塘高速公路河北段车辆通行费标准(元/车·公里)

  车型分类

  客车

  货车/专项作业车

  一类

  0.31

  0.29

  二类

  0.44

  0.44

  三类

  0.57

  0.57

  四类

  0.75

  0.73

  五类

  —

  0.75

  六类

  —

  0.79

  (二)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客车、摩托车按照同路段1类客车收费标准执行。

  (三)6轴及以下大件运输车辆按照同路段同类型货车收费标准执行,7轴及以上大件运输车辆按照同路段1类货车收费标准13倍起计,每增加1轴,增加1类货车收费标准1倍。

  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计费规则进行计费,严格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出台的通行费减免政策;要使用合规票据,并自觉接受发展改革和交通运输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请你单位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车辆通行费标准。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2月6日

  

  


原文链接:http://hbdrc.hebei.gov.cn/web/web/zcfg_szcfg/2c94738484e19b830184f107bb6912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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