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民生关注

夫妻双方离婚,试管婴儿的抚养权该归谁?

来源:安徽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12-10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俩通过试管婴儿技术手段生育了孩子,孩子与男方没有血缘关系,那么夫妻离婚后,男方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12月5日,记者从芜湖市南陵县法院获悉了这样一起争夺抚养权的案件。

  本案中,周先生和李女士因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约定婚生子的抚养权归周先生。但离婚后,孩子一直在李女士处,由她照顾。李女士拒绝周先生抚养看望,双方因此多次发生纠纷,无奈之下周先生只能起诉至南陵县法院。庭审中,李女士辩称,婚生子是通过试管婴儿的技术手段生育的,与周先生没有血缘关系,所以不应由周先生抚养。李女士还表示,目前孩子未满2周岁,应当由母亲抚养。

  那么,周先生能够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南陵县法院法官表示,虽然孩子与周先生没有血缘关系,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0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婚生子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本案中,周先生和李女士在婚内经双方一致同意通过试管婴儿技术生育孩子,因此这个孩子就应当视为周先生和李女士的婚生子,周先生就是这个孩子的父亲。

  虽然孩子不满2周岁,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周先生和李女士双方均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按协议内容履行。因此,双方在离婚协议上自愿协议婚生子的抚养权归周先生所有,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

  


原文链接:http://www.ahcaw.com/ahcaw/content/2022-12/09/content_8806946.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