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蓟州区法院获悉,该院执行局于日前配合重庆市南岸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将被恶意买卖至天津市的百万豪车顺利追回,圆满完成了一次异地协同执行行动。
不久前,重庆市南岸区法院执行局一行两人来到蓟州区扣押涉案车辆,并向天津市高级法院和蓟州区法院请求协助。
在收到市高院执行局指挥中心的指派及南岸区法院的协助执行申请后,蓟州区法院高度重视,迅速抽调6名现场执行经验丰富的干警配合该法院开展协同执行,并在南岸区法院干警抵达蓟州的当晚,由蓟州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连夜组织召开行动部署会,详细了解案情,对执行流程及分工进行细致安排。
次日一早,津渝两地8名执行干警按照既定预案到达车辆停放地,并迅速在财产保管人家中床头发现了车辆钥匙。然而在执行干警依据法律文书进行车辆扣押时,该财产保管人却拒不配合,阻拦车辆的扣押,扬言让法院赔偿其购车损失,甚至拨打了当地派出所电话。
“车辆被查封的情况下,是不允许进行买卖的,物权转移登记更是无法办理,尤其以明显低价购买,倘若索要损失,还需向出卖人行权。”
见此情景,两地法院干警及时对财产保管人进行释法明理。同时,执行干警又向其一一罗列了抗拒执行的诸多法律后果。随后,蓟州区两名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在详细了解报案缘由后,民警对财产保管人进行了进一步劝解,告知其要根据强制执行手续配合执行。
经过细致的释法,财产保管人不再明显抗拒强制扣押行为。最终,在蓟州区法院执行干警的配合下,南岸区法院干警对车牌号为“某X99999”价值百万元车辆进行了扣押,并成功将其运回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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