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曲某酒后约的网约车在快到目的地时,不听司机劝阻提前解开安全带,司机便将车停靠在路边,双方因此发生口角。曲某与司机下车发生肢体接触,想要尽快离开现场的曲某趁机将网约车开走,行驶数公里后将车停在路边报警。近日,北京顺义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曲某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11月14日22时许,在顺义区某地铁站西侧,曲某酒后与网约车司机发生纠纷,驾驶网约车司机的小型轿车沿顺平路行驶至俸伯路口,后行驶至顺密路,到三岔路口时调头行驶至俸伯路口右转,继续沿顺平路行驶,见一岔口右转停车。曲某自动投案。经检测,曲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29.8mg/100ml。
法院经审理认为,曲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曲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曲某自动投案,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最终,顺义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曲某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提示:行车安全离不开司机安全、规范驾驶,也离不开乘客遵守最基本的乘车规则。乘客在车辆停稳前,应该系好安全带,特别是饮酒后的乘客,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较平时都有所减弱,更应该遵守好相关乘车规则,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在日常生活中,遇事要保持冷静、克制,酒后万万不能开车,不然会让自己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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