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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国旗迎国庆,这些事不注意,可能会违法!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12-10

  

  每逢国庆节

  朋友圈都会被微信国旗头像刷屏

  大街小巷也陆续挂起国旗

  飘扬的“中国红”成了

  一道道靓丽风景线

  ……

  但不按规定使用国旗

  可能会“触法”

  随观澜君一起学习吧

  01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和广告

  

  某饭店老板十分喜欢国旗,恰逢国庆,于是在店内加些国旗元素,不仅在门口悬挂了国旗,还将国旗图案印在了菜品上,殊不知该行为已经违法。

  法条链接

  《国旗法》第二十条

  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情形。

  《广告法》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观澜君说法

  该饭店老板将国旗图案印在菜品上属于商用,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此外,将国旗图案印在衣服、包包等物品上售卖,也属于违法行为。

  02谁可以制作国旗

  

  国庆节期间,观澜君的好友小王想亲手做个小国旗烘托气氛,该想法一说出就被观澜君制止:那可不行,国旗不是谁都能做的。

  法条链接

  《国旗法》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办公厅统筹协调全国范围内国旗管理有关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管理有关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国旗的制作和销售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使用和收回实施监督管理。

  外交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国旗的升挂、使用和收回实施监督管理。

  观澜君说法

  国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指定企业制作,任何个人都无权制作国旗,千万不要耍小聪明悬挂自己制作的国旗哦!

  03悬挂国旗的正确位置

  

  某商场大门平日一直悬挂带自家商标的旗帜,国庆节当日决定在门口挂上国旗。新入职的员工小张接到上级指令后,在原有的商家旗帜旁边悬挂国旗,却不知道这一行为已经违反《国旗法》。

  法条链接

  《国旗法》第十七条

  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

  列队举持国旗和其他旗帜行进时,国旗应当在其他旗帜之前。

  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

  在外事活动中同时升挂两个以上国家的国旗时,应当按照外交部的规定或者国际惯例升挂。

  观澜君说法

  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位置。如果要将国旗和其它旗帜挂在一起,一定要让国旗成为最中心、最明显、最光彩夺目的那一个。如果在外事活动要挂多国国旗,需按照外交部的规定或者国际惯例升挂国旗。

  04悬挂国旗的正确姿势

  

  

  

  一所学校升国旗时,旗索出现故障,国旗未到顶端,负责升旗的人员觉得这是小事,等下午有空再修理。殊不知,这样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国旗一定要慢慢地升到最顶端,差一点都不是最顶端。

  法条链接

  《国旗法》第十八条

  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国旗法》第十九条

  不得升挂或者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

  不得随意丢弃国旗。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处置。大型群众性活动结束后,活动主办方应当收回或者妥善处置活动现场使用的国旗。

  观澜君说法

  升挂国旗时,要检查国旗是否存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情况。挂国旗要将国旗舒展开,不能攒成一团。

  05侮辱国旗的后果

  

  谢某携带剪刀至某小区内,剪破、毁坏悬挂于楼栋前的国旗,并将部分损毁的国旗丢弃在小区道路及垃圾桶等处,其行为已构成侮辱国旗罪,触犯《刑法》。

  法条链接

  《国旗法》第二十三条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观澜君说法

  谢某的行为明显属于侮辱国旗。国旗、国歌、国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应当得到所有公民和组织的尊重,故意侮辱它们是对国家尊严的亵渎。

  五星红旗,你是我的骄傲

  五星红旗,我为你自豪

  为你欢呼,我为你祝福

  你的名字比我生命更重要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

  一起守护我们最鲜艳的五星红旗吧

  学会了这些知识点

  你就是国庆节最靓的仔~


原文链接:https://www.bj148.org/dj/fxyj/202210/t20221003_16401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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