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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2-09-24

  

  

   

  根据《民政部关于评选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民电〔2022〕29号),经自上而下、逐级审核推荐,并经全国社会救助表彰工作评审委员会审议,拟表彰4个先进单位和8名先进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对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9月21日至9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提倡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以便于处置和反馈情况。

  公示电话:0991-8558312、2888028

  传真:0991-288007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拟表彰对象(4个)

  

      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

      喀什地区民政局

      裕民县民政局

      墨玉县民政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8名)

      于志友  乌鲁木齐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巴黑拉·托克达尔别克(女,哈萨克族)伊宁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管理岗九级职员

      肖  娅(女)阿勒泰地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专业技术岗八级职员

      艾尔肯·阿不力提甫(维吾尔族)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贾  帅  阿克苏地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李  斌  阿图什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热孜万姑丽·斯迪克(女,维吾尔族)喀什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一级科员

      李  文(女)和田地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管理岗九级职员



原文链接:http://mzt.xinjiang.gov.cn/xjmca/tzgg1/202209/132d9b80f5344b99bf580b51fb0003f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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