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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出行!10月1日起实施

来源:河北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2-09-24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将于10月1日实施。该标准是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会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组织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2009年版道路交通标志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的修订,已于今年3月15日批准发布。

此次修订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设施、交通管理新需求,增加了“电动汽车充电站”“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注意积水标志”等18项新的交通标志。

  
具体有哪些变化一图了解

  



原文链接:http://gat.hebei.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34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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