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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花开”鄂尔多斯草原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9-24

  为充分发挥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开展诉源治理工作,近年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地区实际,在全市两级法院因地制宜提出并推行“三端五防线”诉源治理模式。

  经过不断探索实践,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形成了协同共治一盘棋,各基层法院结合自身区位优势大胆探索、积极创新、突出特色,诉源治理呈现“百花齐放”之势,已初步形成了将诉源治理贯穿所有法院、所有案件、所有流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和诉前调解“大体系”,“让矛盾在诉前止步、让纠纷在诉内解决”的治理目标基本实现,诉源治理成果显著。

  近日,《民主与法制周刊》记者走进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该市各基层法院,探访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如何在创新开展诉源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大显身手”……

  鄂尔多斯中院:

  打造诉源治理“鄂尔多斯样板”

  鄂尔多斯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地处鄂尔多斯高原腹地,总面积8.7万平方公里,是全国产煤第一大市。全市牧区占总面积超过三分之二,城区人口占总人口超过四分之三,是一个牧区地域广、城区人口众、矿产企业多的资源型城市。

  2021年,鄂尔多斯市荣获平安中国建设最高奖项“长安杯”。同时,该市也是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

  近年来,如何创新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是鄂尔多斯法院人一直在探索和实践的方向。

  2022年伊始,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地区实际,在全市两级法院因地制宜提出并推行“三端五防线”诉源治理模式,变被动受理办理向主动源头防范转变。

  “三端五防线”,织密多元解纷网

  据鄂尔多斯中院立案庭庭长王刚介绍,“三端五防线”诉源治理模式的具体内容是:

  ——聚焦“抓前端、治未病”,积极协同各类调解主体,大力支持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筑牢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当好诉源治理的参与者;

  ——聚焦“抓中端、治微病”,全力做好“诉前、诉中、上诉前”三个阶段案件调解工作,筑牢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二、第三、第四道防线”,做诉源治理的主导者;

  ——聚焦“抓末端、治已病”,建立执前和终本后案件调解机制,力促执行和解,筑牢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五道防线”,当好诉源治理的终局者。

  为推动“三端五防线”诉源治理模式取得实效,鄂尔多斯中院先后出台了《全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全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诉源治理下沉基层“四个一”工作办法》《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实施方案》等文件,力促人民法院工作重心前移、力量下沉、内外衔接,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产生,减少衍生诉讼案件发生。

  同时,该院与市司法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联合出台了《探索金融领域纠纷调解程序前置的暂行办法》,与市工商联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 保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并与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八家调解组织及其主管部门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框架,在诉调对接中心常设劳动争议、金融、民间借贷三个专业调解中心。

  此外,该院还与鄂尔多斯市包联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出台了《以“诉源治理”为切入点开展司法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回应农牧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的新需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乡村治理工作,通过全市包联驻村工作队的积极参与,力争将大量矛盾隐患消化在萌芽状态,多数纠纷以非诉方式及时就地解决,少量纠纷通过诉讼调解、和解快速解决,以司法力量助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今年4月21日,鄂尔多斯市召开全市抓党建强包联促乡村振兴动员大会暨企地合力助推消费帮扶签约仪式。在活动现场,市委政法委书记邢征为鄂尔多斯中院助力乡村振兴特遣服务团授旗,标志着由市包联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中院共同发起的以“诉源治理”为切入点开展司法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正式启动。

  经过积极探索实践,“三端五防线”诉源治理模式成效明显。今年上半年,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通过“三端五防线”诉源治理模式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1726件,纠纷成诉率明显下降。1至6月,全市法院新收案件36960件,同比下降7.47%,结案率同比提高19.37个百分点;全市9个基层法院中有7个法院收案数降幅明显,法院诉讼案件高位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了司法质效、群众满意度和案件压力、信访压力“两升两降”的良好态势。

  强化源头预防,止纠纷于“未发”

  在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新北社区,白常喜成了该社区的“名人”,社区里发生纠纷都会先找他调解,邻里纠纷、婚姻家事等他都能一一化解。“白叔耐心细致的沟通调解,让很多矛盾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新北社区居民袁占军感慨地说。

  如今,像白常喜这样的“名人”,在鄂尔多斯市各个社区、农村牧区还有很多,他们都是法院精心培养的“金牌调解员”。

  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进一步加强社区“金牌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法官进社区对调解员进行“一对一”培训,给调解员分享调解工作经验,用以案说法等形式深入浅出地讲解调解程序及调解技巧。

  新北社区调解员李福才说:“以前,我们能解决一些小纠纷小矛盾,现在有了法院的支持,大矛盾也不在话下了。”

  2022年以来,鄂尔多斯中院主动把司法工作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治,全面贯通“共治纽带”,以“大联动”聚焦“微治理”,形成服务下沉零距离、前端解纷不停歇的诉源治理新机制,筑牢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该院坚持网格化服务助力基层治理,建立“四个一”工作法,实行“一嘎查‘村’、社区、商圈一指导员”“一月一次纠纷排查”“一季度一次普法活动”“一季度一次调解员培训”,指派党员法官和干警在嘎查“村”、社区、商圈担任法治指导员,将人民法院化解矛盾、定分止争职能嵌入基层解纷网络建设。大力培育本辖区“五老”调解员、社区工作者等基层民间解纷力量,引导社区、嘎查“村”纠纷自治,与辖区基层自治组织共同构建多元化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就地解决矛盾,有效防止矛盾的蔓延和激化。

  同时,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全市法院深入开展“法官下基层 服务零距离”活动,建立法官入企驻村工作机制,变“坐堂问案”为“入户走访”,前移解纷关口。与基层民间解纷力量形成合力,由法官主导或联合村干部、乡贤现场调解等多种方式,实现纠纷事先预警、提前“吹哨”,力争把矛盾纠纷及时有效解决在初期。

  目前,鄂尔多斯市9个基层法院已设立653个法官驻村、驻企工作室(站),辐射辖区1068个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及企业,派出456名法官及干警全部入村入企,定期下沉、主动出诊、及时化解。今年1至6月,共源头化解矛盾纠纷4530起,切实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解决在萌芽。

  强化“诉非”衔接,解纠纷于萌芽

  2022年4月,鄂尔多斯中院民一庭与诉调对接中心通过线上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打破了传统调解在时间、空间和地域的局限,让当事人足不出户便化解了矛盾纠纷。

  “土地纠纷案件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承办法官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经查阅一审卷宗、询问各方当事人后,了解到本案所争议的标的额不高,但所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为充分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法官力争通过调解方式结案,并委托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诉中调解,共同探讨调解方案,最终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达到了案结事了、减轻当事人诉累的良好效果,也实现了诉讼中委托调解成功的新探索。

  “我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探索建立一站式解纷新机制,推动多元解纷功能整合、资源聚合、力量统合,让‘小平台’凝聚‘大合力’,筑牢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二道防线’,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途径和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纠纷的需求。”王刚表示。

  为将大量纠纷解决在法院之外,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支持,借助基层多元解纷力量优势,推动旗区综治中心、矛调中心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截至目前,全市各基层法院已派出8个速裁团队、66名法官及干警入驻地方矛调中心,将9个审判法庭同步搬到地方矛盾调解中心,实现诉前调解与法院司法确认、速裁、审判等职能紧密衔接,建立能调则调、当裁则裁、衔接顺畅的一体化运行机制,努力让群众解纷“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2022年以来,依托地方矛调中心(综治中心),成功分流化解矛盾纠纷5841起。

  目前,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已形成集106个调解组织、39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432名人民调解员、82名律师调解员、184名特邀调解员为一体的纠纷多元化解大平台。2021年以来,两级法院诉前调解案件34676件,调解成功24390件,调解成功率70.34%,调解成功标的约9.86亿元;司法确认案件3705件,累计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约1402万元。

  强化案源治理,断纠纷于诉内

  日前,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法院成功化解30件著作权侵权纠纷系列案件,这是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施行后,该院成功化解的首批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全面加强法院内部各环节、各审理阶段、不同审级之间的“案源治理”,引导纠纷诉中调解,鼓励纠纷判后调解,推动案件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各个环节的分层递减,夯实法院纠纷化解“第三、第四道防线”,努力将进入诉讼的纠纷优质高效化解在诉内。

  通过深化速裁快审机制,加强民事速裁、快审团队建设,推进调解员与快审团队对接,庭前提前介入,在诉讼服务中心或其他多元解纷场所开展调解速裁快审工作。鄂尔多斯市中院成立了两个速裁快审合议庭,年均快审快结案件1438件,将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了14.9天;各基层法院共设立速裁庭、速裁团队23个,每庭(团队)年均办理案件665件。

  同时,建立诉中委托调解制度,对立案后、结案前适合调解解决的案件,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委托调解的,依托法官对案件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把控,向当事人释法说理积极促成和解,实现纠纷实质化解。

  此外,强化一审判后释疑、判后调解和二审诉前调解工作,重点对判后上诉犹豫期的案件,持续加大判后调解力度,力促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全面减少上诉、再审和申诉信访等“衍生案件”。

  防止衍生案件,化纠纷于终局

  2022年8月18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法院成功推进一起标的额1.3亿元的破产案件和解。该案件是鄂尔多斯市首例破产和解案件,为破产企业重生提供了一次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2014年,某银行与某煤炭公司签订授信协议,协议约定某银行向某煤炭公司提供7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为12个月。协议签订后,该银行按约发放7000万元贷款,某煤炭公司在偿还10万元本金后再未履行还款义务,该银行诉至鄂尔多斯中院。经中院判决,判定某煤炭公司欠某银行贷款本利共计1.3亿元,后该煤炭公司上诉至内蒙古高院,高院维持原判。因某煤炭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经查控,该公司无可执行财产,遂终结本次执行。无奈之下,该银行向达拉特旗法院申请该公司破产清算。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分析研判了该煤炭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资产条件,结合鄂尔多斯市今年煤炭行业的发展情况,认为该企业虽然目前经营状况无法立即偿还所有款项,但从发展的眼光看,该企业还款的潜力巨大。若进行破产重整或清算,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必然造成资源浪费,也会对当地其他煤炭企业的发展态势造成不利影响,该银行也可能造成不良贷款无法结算。为兼顾多方利益,同时挽救企业,综合分析下,只有法院协调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才能起到双赢的效果。

  为此,承办法官首先与该煤炭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到该公司有和解意愿也符合和解条件,当即决定努力促成和解。

  但让双方都达成和解意愿并不容易,经过多次电话、视频沟通,法官通过释法明理,让该银行了解破产和解的好处与重整、清算的弊端。最终,本案以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告终。

  为织牢衍生诉讼案件“防护网”,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理念,切实加强执行、信访环节的疏导和调解化解工作,减少衍生执行案件和申诉信访案件的产生,加固法院纠纷化解“第五道防线”,力促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

  通过积极开展执源治理,探索建立法院生效裁判(调解)及时履行、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建立诉讼中当事人主动履行引导机制、判后调后自动履行和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司法风险及责任告知制度,积极把履行能力纳入诉前调解评估;对于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进行跟踪督查,对终本申请人定期约谈,对被执行人定期追踪;加强执行办案解疑工作,提前研判化解执行难案。

  此外,部分基层法院通过成立执行和解中心、设立执前督促团队、引入第三方公证处进行公证确认等创新方法,深化多元联动机制,力促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执行案件平均用时较去年同期缩短25.13天,执结率提高19.34个百分点。

  经过不断探索实践,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将诉源治理工作深度嵌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通过全面筑牢覆盖“诉前、诉中、判后、执源、信访”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的“五道防线”,探索形成“前端源头减量、中端提质增速、末端息诉息访”的梯度型高效能治理机制,实现了“让矛盾在诉前止步、让纠纷在诉内解决”的多防线全方位治理目标。

  如今在鄂尔多斯,群众诉求表达更加畅通、法院办案质效明显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一条具有鄂尔多斯法院特色的共建共治共享诉源治理之路正在形成,新时代“枫桥经验”正在鄂尔多斯草原遍地开花。

  准格尔旗法院:

  “三大转变”助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近日,身在蒙古国的当事人包某嘱托其代理人,将一面印着“青天有鉴 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了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办案人员的手中。

  2022年4月12日,包某一纸状书,将丈夫王某起诉至准格尔旗法院。因两人长期分居两地,且包某自2013年开始在蒙古国从事翻译工作至今,夫妻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无任何和好可能,故起诉离婚。

  庭审前,王某的情绪比较激动,双方分歧较大,庭前调解工作一时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奈只能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仔细翻阅卷宗后认为本案为涉外离婚纠纷,被告坚持不同意离婚可能另有隐情,于是决定利用下班时间到王某家中实地了解情况。

  来到王某家中,正值王某下班刚回到家。经过一番交流后法官得知,自包某出国后王某独自一个人拉扯着孩子,这么多年王某是既当爹又当妈,好在孩子比较争气,学习成绩也是相当不错,不想离婚是为了孩子能安心学习,害怕离婚对孩子影响太大。

  “按理说,我们都是劝和不劝离,但是你们毕竟已长达八年没有往来了,即使你不让孩子知道离婚的事,孩子内心或许已经猜到了,与其这样拖着不如找个合适机会和孩子说开了,孩子也会理解你们的。”承办法官耐心地疏通着。

  “法官,给我几天时间,我考虑一下。”王某表示。

  一个星期后,案件有了进展。这天晚上,法官突然接到了王某打来的电话:“我想清楚了,离婚的话也可以,孩子我带,但是我要求她给孩子付她离家以后的抚养费,前期拖欠的抚养费一次性给孩子14万元,后续抚养费按照3000元每月的标准给付。”

  承办法官随即与包某电话联系,但包某态度坚决,不同意调解方案。法官通过沟通得知,包某对孩子有愧疚,也担心后期无法探望孩子。

  “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案件向来都是理不清、剪不断,简单的“准予离婚”几个字并不足以抚平当事人双方的创伤和不满。为此,承办法官邀请家事审判领域的几个资深法官和律师共同进行调解,并将调解地点选在了法院的少年法庭。

  在准格尔旗法院少年法庭的圆桌上,各位法官从法律层面、情理角度,为双方谋划最佳解决方案,解开双方心结,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

  至此,这起看似“难以调和”的涉外离婚纠纷案件在诉中成功调解。

  为全面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今年以来,准格尔旗法院精准把握职能定位,积极推动诉源治理与乡村振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平安准格尔、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工作深度融合,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有效推动矛盾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让大量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解于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从“坐堂办案”到“上门服务”

  “目前,我们正处于上市关键期,感谢准格尔旗法院主动为我们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帮助我们解决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难题,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2022年8月15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法律服务“六进”工作组来到内蒙古久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法律“上门服务”。座谈中,法官们与企业法务、采购、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深入沟通和交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涉法涉诉及现阶段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倾听企业的司法需求。针对企业所提到的账户异地冻结、保全复议、案件诉讼、调解等问题,法官依据法律规定逐一进行了解答,并提供有效建议。企业相关负责人对法院这一做法表示衷心感谢,并希望法院能持续加强与企业的联络沟通,有效避免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风险。

  今年4月1日,准格尔旗法院会同旗四大班子、各苏木乡镇街道、平安准格尔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辖区重点企业负责人等,召开了“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市域社会治理‘579’法律服务‘六进’工作启动仪式”,动员干警“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行业、进网格”,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由准格尔旗平安办印发了《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市域社会治理“579”法律服务“六进”工作实施方案》。

  该院通过创新开展市域社会治理“579”法律服务“六进”工作,把好矛盾纠纷“萌发关”,推动解纷关口前移,筑牢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579’就是为人民群众积极提供法律服务的5项工作原则、7条工作理念、9项工作措施。‘六进’是指法院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行业、进网格。”准格尔旗法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

  据了解,该院法律服务“六进”工作采取对口包联的方式,将88名干警重心前移、力量下沉,对全旗200个村、嘎查、社区实现全覆盖,主动融入对接168家重点企业开展点对点的精准服务。制作《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市域社会治理法律服务“六进”包联手册》,每名包联干警人手一册,详细记录包联工作开展情况、矛盾纠纷调解情况及经验总结,并形成台账,推动“六进”工作走深走实,形成长效机制。

  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该院班子成员、各庭室干警深入全旗各个工业园区、重点企业、村镇、社区召开座谈会66次,实地化解矛盾纠纷545件,其中包含群体性纠纷14起;开展法律宣讲50次,共接受法律咨询、现场解答问题800余人次。

  此外,该院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抖音短视频发布普法典型案例44件,持续创新普法模式,打造普法品牌,扩大普法效应,使大量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未诉。

  从“单打独斗”到“多元共治”

  今年5月,准格尔旗法院纳日松法庭与准格尔旗暖水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历时十余年的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并进行了司法确认,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

  2011年4月,三原告与被告暖水乡人民政府分别签订《暖水乡生态项目造林承包合同》。2011年5月,三原告的种植面积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初步验收,时隔多年,被告因种种原因一直未给付三原告工程款。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白洁第一时间联系暖水乡政府负责人进行调解工作,该负责人也多次到法庭进行沟通,希望可以尽快处理此事。之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第一次调解,乡政府负责人积极参与调解,但其中一名原告因欠付款项多年未得到妥善解决不同意通过调解解决,无奈第一次调解宣告失败。

  白洁并没有放弃,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并提出通过“司法确认”的模式解决纠纷,经过多次沟通后原告同意继续进行调解。二次调解过程中,白洁邀请暖水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工作,经协商,暖水乡政府同意在7月31日前支付剩余资金。在此前提下,法官对原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原告最终接受了调解方案,并达成司法确认。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是将简单的民事纠纷纳入诉前调解范围,指派调解员开展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可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由法院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赋予人民调解协议法律效力,并且免交诉讼费。一旦败诉方不履行协议义务,胜诉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白洁介绍说,“我们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解纷模式,不断深化诉源治理,完善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机制,实现了案件更少、效率更高、效果更好的有机统一。”

  今年以来,准格尔旗法院进一步落实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积极引进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解纷力量,根据各类纠纷特点做实诉前分流。目前,该院共对接特邀调解组织19个,其中包含旗级、各苏木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4个,涉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消费纠纷等类型化纠纷调解委员会5个。

  据统计,今年1月至6月,准格尔旗法院共向调解组织委派调解案件1195件,较去年同期增长37%,调解成功率为66.6%。通过线上推广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不断壮大特邀调解员力量,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固定特邀调解员50人,在线诉前调解案件1034件,较去年同期上升63%。

  此外,该院积极构建多元联动调解机制,派遣巡回法庭进驻准格尔旗多元解纷中心,建立多元化解纠纷对接机制,与司法局、妇联、消协等多部门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形成纠纷多元共治、多方参与、多点发力的格局。与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司法确认模式,形成了“线上进行音视频调解+线下进行司法确认”的线上线下互补模式。今年上半年,该院通过音视频线上调解案件330件,音视频在线办理调解案件占比为27.6%;司法确认案件共计448件,同比上升64%。

  从“案结了事”到“案结事了”

  “你们都做得不怎么样,谁也别说谁!张毛乙处理丧葬事宜时别人为什么出钱少、不出力?现在到了分钱时候就不认可他的付出了?张乙你说的过继的事情到底是真是假,你自己心里清楚!你们今天这般吵闹如果被你们的父母所见,该是何等的心寒?你们给你们的儿孙们做的就是这样的榜样?”一次庭审结束后,准格尔旗法院交通事故专业法庭的承办法官严词训诫各方当事人。

  究竟是什么原因引发了法官的“灵魂拷问”呢?

  原来,因兄弟张丙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张甲、张乙等七个亲兄妹将保险公司及侵权人廖某诉至了准格尔旗法院交通事故专业法庭。收案后,为了尽快为当事人取得赔偿款,承办法官当即与各方当事人沟通调解。但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却发现了该案的特殊之处:保险公司对于赔偿及数额几乎没有太大的异议,反而是原告方七人矛盾重重,张乙提出要求将其与儿子张毛乙为张丙丧葬事宜支出的费用从判决金额中扣除,剩余赔偿款再由七兄弟姐妹平分;张乙声称自己的女儿张晓乙实际过继给了张丙,七兄妹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张甲等其他六兄妹则认为张毛乙支出的丧葬费等费用虚高,不同意予以扣除。调解一时难以进行,无奈只得安排时间开庭审理。

  首次庭审结束后,七兄妹在审判庭吵得不可开交,这才出现了承办法官在庭审结束后严词训诫各方当事人的一幕。

  作为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本可以一纸判决了事,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七原告损失即可,因为并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本案中不必对几名原告如何分配赔偿款进行明确分割,也无需对垫付丧葬费用进行扣除,日后七原告如何分割赔偿款是后续的事情,他们可以再行起诉进行分割。

  “但这样只能算案结了事,却做不到案结事了。我们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就是为了在源头上化解纠纷,而本案其实正是后续一系列矛盾的源头,七名原告情绪如此激动、矛盾如此复杂,该如何才能解决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呢?”承办法官刘丹心想。

  经过耐心分析梳理,刘丹决定把第二次开庭的地点定在七名原告生长和生活的村里,组织一次巡回审判,让他们把矛盾摆在众人面前摊开来讲,也让村民群众有机会来说说实情。

  传票一经送达双方当事人,张乙就来电话表明其态度,要求“不要在村里公开审理,怕丢人”。为了在巡回审判时达到更好的效果,同时也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承办人最终将开庭地点定在了该村村委会。

  2022年4月30日,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书记员三人按期驱车赶到了村委会,看到七名原告都到齐了,便开始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

  或许是因为法官在第一次庭审时的灵魂拷问,又或许是因为在村委会开庭,七名当事人都碍于颜面不再说过分的话,也不再说捏造的假话了,而是专注于矛盾的解决。经过办案人员和七兄妹反复核对,确认了办理丧葬事宜的支出。在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下,七方当事人最终商定了赔偿款的分配方案并达成了协议,每个人的心结也渐渐打开了。

  “虽说做的不是案件内的工作,但能调解成功促进案结事了,还避免了引发更多的矛盾纠纷,我们都很开心。这想必就是我们这些法院人的职业荣誉感吧!”尽管调解工作“一波三折”,三位办案人员“释法说理”说得口干舌燥,但由于调解成功并实现了案结事了,没有人感到疲惫。

  “我们法庭的特点是突出‘快立快审’,及时化解矛盾、妥善处理纠纷、减少社会对抗、尽快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确保结案后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准格尔旗法院交通事故专业法庭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近年来准格尔旗法院交通事故专业法庭年均受理诉讼案件400件以上。为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全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该法庭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利用与交警队、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同办公的优势,实现管理资源共享,职能优势互补,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案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让辖区百姓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从“坐堂办案”到“上门服务”,从“单打独斗”到“多元共治”,从“案结了事”到“案结事了”,准格尔旗法院通过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将诉源治理与乡村振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深度融合,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将一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乡镇街道、嘎查村社,不仅获得了辖区百姓的好评,也逐步形成了具有准格尔旗特色的诉源治理经验。

  康巴什区法院:

  走好诉源治理创新发展的“康法路径”

  “要不是康巴什区法院想尽办法帮我们解决困难,我们这上百亿元的生意怕是要耽误了!”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快速解封一处厂房内设备,不仅帮助被封企业减少经济损失,也保障了厂房所有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护航地区经济发展大局,获得了当事人的赞誉。

  康巴什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21日挂牌成立,2018年1月2日正式受理案件。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家按照司法改革模式组建的基层法院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改革试点法院,康巴什区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融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大局中统筹谋划,探索形成了以诉源预防为先导、非诉解纷在前端、司法裁判为终局的诉源治理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多数纠纷以非诉方式及时就地解决,少量纠纷通过诉讼调解、和解快速解决,疑难案件精细化审判。

  五年来,康巴什区法院诉源治理创新发展形成的“康法路径”已由1.0版本迭代升级至3.0版本。到2022年,“12345”诉源治理综合服务体系、“网格员+调解员+法官”联调模式、“诉前调解+简案速裁、类案快审、繁案精审”的“1+3”繁简分流办案机制等特色亮点工作机制逐渐成熟,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触角延伸到基层“神经末梢”,诉源治理步入崭新阶段。

  网格治理构建源头解纷“新渠道”

  今年6月8日,康巴什区法院网格法官马竹青将庭审搬进了康巴什达尔罕社区,现场开庭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通过以案释法、现场说法的方式,宣传电信网络诈骗常见案件类型和社会危害性,教育引导群众不做电信诈骗“工具人”,远离“帮信”犯罪。来自达尔罕社区的30余名群众现场旁听了庭审,法官当庭宣判后,旁听群众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从两口子吵架、左邻右舍拌嘴这些小事,到诈骗犯罪、赡养老人、土地承包纠纷等这些大事,我们都‘管’。”马竹青说。

  2022年,康巴什区法院抓住社会网格化治理契机,结合地区实际情况,推出“一社区一法官”基层司法服务矛盾调解机制及“全员网格化”“司法鉴定程序前置”等措施,法官化身“法律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等角色,变“坐堂问案”为“主动出诊”,从源头上减少、避免矛盾纠纷发生,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有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在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期间,康巴什悦和社区的网格法官王敬渊、赛罕德力格尔积极参加康新街道组织召开的“幸福合伙人”悦享商业联盟联席会议。网格法官从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全面推广“线上+线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法保护企业家和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等方面,向与会商户代表详细介绍了康巴什区法院出台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举措,为小微企业更好地解决生存发展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供了思路。

  今年5月1日,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施行后,为有效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康巴什恩和社区的网格法官吴晓春组织刑事审判团队干警,走进社区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向社区群众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条款,引导群众信法不信拳、讲理不讲蛮,从源头上杜绝黑恶势力滋生,为社区群众送去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截至目前,康巴什区法院共挂牌设立19个“法官工作站”和“法官联系点”,18名法官、26名法官助理活跃在康巴什各个社区街道一线,与基层网格力量深度融合,通过“一名网格法官指导一个社区”“一月开展一次纠纷排查”“一季度进行一次普法活动”“一年开展一次调解员培训”的工作方式,积极化解居民群众大事小情,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于萌芽,让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更加便捷、通畅。

  多元联动汇聚合力解纷“新动能”

  2022年1月,康巴什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标的额100余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接收材料后,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认为该起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符合诉前调解要求。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特邀调解员当场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仅用时30分钟就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近年来,康巴什区法院受理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整合优化解纷资源迫在眉睫。为此,该院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强化“府院联动”,深化基层共治,全面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体系,化解矛盾纠纷不演“独角戏”、共唱“大合唱”,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该院全面畅通诉前矛盾化解渠道,充分利用“高乐其诉调对接工作室”和“哈巴格希诉调对接工作室”,打造“马某调解工作室”“李某某人大代表调解工作室”等特色品牌,公开选任24名特邀调解员和10名律师调解员,积极开展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工作。2022年上半年共开展委派调解325件,调解成功116件,标的额400余万元。

  同时,该院主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家单位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探索知识产权等专业领域多元调解模式,将更多专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纳入法院特邀调解员名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专业的解纷服务。针对劳动、金融、物业等行业领域,全面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联防联控和协调治理,逐行业领域分析矛盾纠纷的主要成因、特点,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诉源治理措施和方式,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精准度。

  此外,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康巴什区法院充分发挥集中管辖改革试点优势,结合地区特点,在全市各旗区挂牌设立“行政争议调处点”“行政巡回审判工作室”,推行“集中管辖+常态化巡回审判”工作机制,不断延伸司法服务领域,努力将行政争议协调解决,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高效解纷满足群众司法“新期待”

  “感谢你们,不仅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的速度,更感受到了人民法院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决心和态度。”2022年3月,鄂尔多斯某煤炭公司工作人员将一面写有“公正高效,为民司法”的锦旗送到康巴什区法院民事审判团队陈洁法官手中,为法院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设身处地为企业发展着想的做法点赞。

  该案中,被告某化工公司按约定应支付原告某煤炭公司8000多万元煤款,到期后,原告经多次催要无果,故诉至康巴什区法院。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在向被告送达诉讼材料过程中,原告电话联系承办法官表示公司急需此笔煤款到账后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希望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尽快化解矛盾纠纷。

  为了帮助企业快速回笼资金,让企业职工能够早日拿到工资,承办法官通过查阅卷宗找准案件切入点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庭前面对面调解。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双方态度逐渐缓和,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向原告分批次付清煤款86467603.72元及利息。至此,该起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三天,案件的及时调解和履行,为企业维持正常经营运转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康巴什区法院坚持把调解贯穿诉讼阶段始终,法官既是“裁判者”,也是“调解者”,诉讼过程中庭前、庭审和庭后全程调解,执行过程中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力促当事人达成和解,有效节约了司法成本,为实现定分止争关口前移、高效保障群众权益提供了优质司法服务。

  在物业、供暖、民间借贷等类型化案件立案、审理中,康巴什区法院积极推广类型化案件“示范诉讼+”审理机制,针对辖区物业案件数量激增、纠纷类型集中化特点,公开发布了全市首份《2018-2021年度物业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围绕物业纠纷案件的基本特点、成因及如何推进诉源治理、预防和化解物业领域矛盾纠纷等方面展开叙述,提出多项具体工作举措及专业性建议,并发布物业典型案例10件,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同时,不断加大司法确认工作力度,在辖区内解纷需求较多的地方设立“巡回司法确认点”,对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使用“诉前调”字号出具调解书或司法确认裁定书。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康巴什区法院积极开展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对行政案件起诉人进行引导,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依法导入行政诉前调处程序,委派特邀调解员进行调处,通过第一时间介入争议调解,消弭争议双方矛盾。今年上半年,该院已成功诉前调解行政案件7件。

  小法庭发挥社会治理“大作用”

  “白法官,你说我该咋办?”小吴是一名外卖骑手,由于工作中意外发生交通事故,与保险公司、外卖公司就赔偿问题产生矛盾,耽误了他后续治疗。

  在康巴什达尔罕社区“法官工作站”,哈巴格希法庭的法官向小吴普及了法律知识,“手把手”教小吴如何维权。最终,这起矛盾纠纷还未进入诉讼就达成了和解,矛盾纠纷得到源头治理。

  “以前都是老百姓来找法庭,推行‘法庭全员网格化’以后,法庭干警主动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帮助他们化解矛盾纠纷、普及法律知识。”哈巴格希法庭负责人介绍道,结合辖区实际,法庭分别派驻干警进入新北社区、达尔罕社区及哈巴格希社区,促使法庭干警由单纯办案转变为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真正成为社情民意的收集员、矛盾纠纷的化解员,更好地发挥了人民法庭面向基层、化解矛盾、定分止争、参与治理的前沿阵地作用。

  “人民法庭处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最前沿,承担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该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康巴什区法院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出台了《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实施方案》,按照分类治理思路,着力打造集旅游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环境资源纠纷为一体的专业化法庭,不断提高类型化纠纷的化解效率,切实为群众提供精准化的司法服务,以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高质量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该院充分利用哈巴格希法庭集审理资源纠纷、旅游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为一体的专业化法庭的优势,与康巴什区生态环境局、文化和旅游局分别签订了诉调对接实施办法,在康镇景区挂牌成立“旅游巡回审判点”,在康巴什区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挂牌“机动车交通事故巡回审判法庭”,会同交管大队出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调对接实施办法》,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司法能动作用,推动人民法庭主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

  最近,家住康巴什哈巴格希街道的八旬老人郭某遇到了一件糟心事儿。因下水道堵塞、污水外溢,郭某房屋遭到了大面积浸泡,除财产损失外,自己也需搬离。经与物业公司、业委会多次协商无果后,郭某向哈巴格希法庭求助。法官在详细了解了事件经过后,协调律师、人民调解员共同探讨矛盾解决方案,并召开联席调解会议,就各方可能承担的责任、义务进行了说明。最终,一场即将进入诉讼程序的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了妥善化解。

  为最大限度降低纠纷解决成本,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哈巴格希法庭设立了特邀调解员调解室和驻庭律师工作室,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并协助法庭做好诉前委派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

  “通过法官居中主持,适当引入律师和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有效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切实为群众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的解纷渠道和服务。”哈巴格希法庭负责人表示。

  同时,哈巴格希法庭充分挖掘巡回审判最大作用,依托“基层解纷服务站”,不定期到田间地头、农贸市场、小区街道等处,实地勘验、就地调解。

  2022年上半年,哈巴格希法庭妥善化解物业、土地、邻里、家事、涉企等各类矛盾纠纷30余件,“一对一”解答老百姓咨询的生产、生活和务工方面的法律问题400余次,鸡毛蒜皮的小纠纷、小矛盾在群众“家门口”就能化解,老百姓不上法院也能“零距离”享受司法服务。

  此外,康巴什区法院将哈巴格希法庭作为开展法治宣传、法治教育培训的重要平台,通过建立“青少年综合实践教育基地”,积极开展“康法护航”“志汇先锋”等各类活动,持续将青少年、企业、机关、妇女、老人等纳入法治教育范围,融合庭审旁听、以案释法、法律法规培训等多种方式,不断为群众提供丰富而优质的法治教育资源,努力传播法治声音、播撒法治种子,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生态,促使法治精神的种子在基层土壤中孕育、开花、结果。

  如今,诉源治理工作已经成为康巴什区法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窗口渠道以及对内服务审判的桥梁枢纽,该院通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向网上延伸、向基层延伸、向重点行业领域延伸,“康法路径”中所体现的“康法特色”诉源治理新模式,正在为当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着“康法智慧”。

  达拉特旗法院:

  以诉源治理赋能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达拉特旗地处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鄂尔多斯市北部,位于黄河“几”字弯最顶端、呼包鄂“金三角”腹地,被誉为鄂尔多斯“北大门”。

  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于1950年成立于展旦召苏木,1952年迁址到树林召镇。法院现设有4个基层人民法庭和1个巡回审判服务中心。

  近年来,随着各类民商事纠纷数量大幅增长,法官们的办案压力也不断增大。

  以2021年为例,达拉特旗全年的民商事矛盾纠纷案件年均数量约为8400件,由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的约为1600件(占19%);进入达拉特旗法院诉讼程序的民商事案件约6800件(占81%),其中2500件由四个基层人民法庭办理,剩余的4300件案件通过人工分案,由院内14名民事法官负责办理,法官人均每年要办理300余件案件。

  为此,全面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将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为人民群众解忧的同时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成为达拉特旗法院的现实需求。

  2022年以来,达拉特旗法院以聚焦“源头防治”为重点、相关指标“六升六降”为目标,大力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创新体制机制,从三个端口推动矛盾纠纷止于未发、解于萌芽、化于诉内、断于判后、终于诉末,不但将大量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了群众“家门口”、解决在了诉前,也使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得到了缓解,全力助推达拉特旗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巡回审判,让纠纷止于群众“家门口”

  “和邻居紧挨着住了几十年,因为我在房子周边种树,说影响他们种庄稼,他就在我家门前修了一条十几米的水渠,导致我的房子受潮不能居住。村委会多次调解也不行,我就想着寻求法律帮助。”

  “别着急,坐下来慢慢说。”

  一大早,达拉特旗法院巡回审判服务中心的法官便驱车赶到辖区某村一户农民家里,听着当事人诉说他和邻居之间的纠纷。

  经过一番调解,双方村民都冷静下来反思了自己的过错,同意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并在调处笔录里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遇到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就能解决,这在达拉特旗早已不是新鲜事了。

  达拉特旗法院共设有4个基层人民法庭:树林召法庭司法辖区有23个行政村;经济开发区法庭负责开发园区内112家企业的案件审理和矛盾化解;白泥井法庭司法辖区为东部的四个镇,辖区面积2500平方公里;昭君法庭司法辖区为西部的四个镇,辖区面积达5066平方公里。

  近年来,该院积极发挥基层法庭主体作用,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到当事人所在的村集体活动室、学校操场、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农贸市场等,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对于非人民法庭驻地的偏远乡镇群众而言,打个官司路途遥远、费时费力费钱是不争的事实。对人民法庭来说,庞大的司法辖区、年均500余件案件的受案量让法庭法官沉下身子、入镇入村入户较难实现,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打不通、不到位,拉远了与群众的距离。”达拉特旗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面对繁重的审执业务和持续增大的办案压力,今年以来,达拉特旗法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途径。该院结合辖区地广人稀、群众居住比较分散的特点,探索建立了“纠纷调处不延迟、服务下沉零距离”的巡回审判工作模式,下沉司法力量到基层,努力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巡回审判服务中心应运而生……

  “院党组安排我们三个人组成巡回审判服务中心,最初的想法就是落实好‘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将司法服务真正送到老百姓的身边,让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将矛盾纠纷化解。”达拉特旗法院巡回审判服务中心负责人武飞介绍说。

  据介绍,达拉特旗法院通过在全旗9个苏木(镇)挂牌打造巡回审判服务点,由巡回审判服务中心采用“接警处理”的模式对全旗各个苏木(镇)、嘎查(村)的矛盾纠纷进行快速、实质化解。

  武飞说:“我们受理的案件中,有很多都是老百姓通过‘法官联心卡’上的联系方式直接给我们打电话,邀请我们去家里调解和化解纠纷。还有一部分是辖区的基层党委政府联系我们去当地协助化解纠纷,另外还有一部分是各基层法庭分流委派的案件。”

  如今,巡回审判服务中心被辖区群众亲切地称为“法院110”,遇到矛盾纠纷,打个电话法官就上门调解了。

  在日常工作中,巡回审判服务中心三人“小分队”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仅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还探索形成了“武飞日志”服务品牌。

  据了解,《武飞日志》所记载的是以武飞为负责人的巡回审判服务中心在诉源治理中积累的诉源治理工作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件分析等内容。

  在达拉特旗法院白泥井法庭,记者随手翻开一册《武飞日志》,上面这样记载着:“工作日志,2022年4月6日。近日,受白泥井法庭委托,巡回审判服务中心对两件民间借贷纠纷进行了调解。案件经过中心工作人员组织协调,最终以被告当即履行,原告自行撤诉,实现了案结事了……经过这两起案件的调解,巡回审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也深受启发:要实现有效的诉源治理以及社会矛盾的充分化解,我们不能机械地运用法律,更需要我们将法和理有机统一起来。这就要求我们在具体工作中多下功夫,真正走到人民群众中间去,这样才能使矛盾纠纷真正得以实质化解,才能在市域社会治理中更好地发挥法院力量。”

  “要真正做好群众工作,把司法服务做到老百姓心坎儿上,也需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总结和反思。”武飞说。

  据统计,截至目前巡回审判服务中心已巡回服务了辖区9个苏木(镇)132个嘎查(村),协助苏木(镇)化解矛盾87件次,初步化解和有效稳控38件;接受法庭委托和当事人申请诉前调解案件61件,成功调解17件,涉及标的当即履行5件,指导苏木(镇)召开信访案件听证会3次。

  为老百姓“送法上门”、解决“急难愁盼”,帮助基层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化解纠纷、助力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现代化,达拉特旗法院通过创新运用巡回审判工作模式,让一大批农村牧区矛盾纠纷在老百姓家门口得到了高效、实质化解,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这里开花结果、创新发展。

  多元联动,破解社会治理“大难题”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近年来,达拉特旗的物业纠纷发生频率高、问题琐碎纠缠、持续时间长,很多案件都“闹到了法庭”。2016年以来,达拉特旗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急剧上升,年均1000件以上,其中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催缴物业费的就超过98%。

  达拉特旗法院立案庭庭长邱涛介绍说:“我们通过审判发现,引起物业纠纷的矛盾多种多样,有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不规范、质量不高的,也有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应该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范围内的服务内容不清楚的。”

  审判可以解决个案,却无法对全行业起到规范作用,而物业纠纷带来的社会治安隐患也一直存在。

  为此,达拉特旗法院在深入调研分析近6年物业纠纷案件的基础上,与达拉特旗委政法委联合出台了《物业纠纷联动化解衔接机制的若干实施意见》,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率先推行“五联合加三要素”物业纠纷多元联动化解工作机制。

  2022年5月,设在达拉特旗法院立案大厅的物业纠纷调解中心正式成立,该中心聘请了对物业法和物业行业情况熟悉的人员和律师担当调解员,成立仅一个月的时间里,该中心便成功调解案件95件,满意率在95%以上。

  “五联合是指由政法委牵头,通过联合业主委员会、街道社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物业协会、人民法院,明确各方职责,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群众自治能力以及街道社区的基层属地管理职能、物业协会行业管理职能、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管职能、人民法院的司法裁判职能,对物业服务企业形成常态化的考评。”邱涛介绍道,“三要素是指加强物业纠纷案件诉调对接机制建设,通过‘诉前调解、要素审判、小额速裁’三步走的模式,促使物业案件办理提质增速。”

  “从物业管理条例来说,这些部门都有承担监管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和责任,但在过去,这些责任和义务没有相应的结果体现,也就是物业服务企业对这种管理没有约束感。联动化解机制出台以后,各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有了很大的约束力和社会作用。”邱涛说。

  在五联合的部门中,达拉特旗住房保障中心作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物业服务机构管理平台对物业公司的资质、服务内容、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日常考核,在五联合考评中占有重要一票;街道社区也是对物业服务最直接的管理者,如达拉特旗平原街道将以往的季度考核细则作为评分依据,对小区卫生、车棚秩序、安全问题等方方面面的情况进行详细评估,可以给出更精准的评分。

  新的纠纷化解机制通过诉前调解,促使大部分物业纠纷都得到了化解。今年以来,达拉特旗仅有10件物业纠纷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而且都在庭前调解中得到了解决。

  “让各个部门的考评结果发挥作用,倒逼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业主的缴费积极性和缴费率提高,就能形成物业服务企业的良性循环状态。”邱涛说。

  此外,今年以来,达拉特旗法院还向街道社区派驻了员额法官,把诉前调解又向前延伸了一步。

  昭君街道借助法官力量,依托五联合联动化解机制,成功化解了辖区内大量的物业纠纷矛盾。“请了驻社区员额法官,我们就有了司法力量和公安力量联合调解,能把案件解决在社区、解决在诉前。”昭君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白晓龙表示。

  达拉特旗法院通过多方联动推行的物业纠纷多元联动化解机制,既维护了业主和物业双方的权益,也使矛盾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既实现了物业纠纷源头治理,又推动了各部门的协同共治,成为司法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达拉特样本”。

  执源治理,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治理的转变

  近日,在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内,一件多年信访积案的当事人李某某将一面写有“秉公办事 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局副局长段磊手中,并对法官用心用情服务群众、依法解决群众困难表示了由衷感谢。

  据了解,当事人李某某反映的是一件刑事案件,其对刑事案件的全部办案环节均不满意,于是多头、重复信访,后经多次核查化解均未能让信访人满意。

  达拉特旗法院收到该转办信访案件后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亲自包案的化解专班,在旗委政法委、纪委的监督和帮助下,深入分析信访人诉求、心理状态,找准化解切入点,研究制定化解方案,积极开展化解工作。

  经了解,李某某反映的刑事案件判决中,被告张某某应向受害人李某某给付赔偿款9万余元,但张某某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和庭审结束后还剩余4万余元未付。后李某某申请执行立案,但因被执行人张某某服刑完毕后无正式工作,且常年无固定居所,也无收入来源,法院执行局通过网络及线下查控,均未能获取有效的财产执行线索,给案件执行带来极大困难。

  对案件情况进行研判后,承办法官段磊从两个角度出发,打出了一套“组合拳”:一是与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不断沟通联系,制定各种执行方案,寻求其理解和信任;二是积极寻找被申请执行人下落,并向其释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后果,进行沟通、疏导,让其认识到自己对申请执行人造成的严重伤害。

  最终,被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向申请人李某某表示了歉意,真诚地承认了错误,并主动偿还了赔偿款。信访人李某某在拿到来之不易的赔偿款后,心中压抑的情绪得到释放,同意息诉罢访,一件信访案件随着执行案件的办结成功化解。

  为切实从源头破解执行难,当好诉源治理的终局者,今年以来,达拉特旗法院积极探索“执源治理”工作机制,强化审执衔接配合,推进执源治理减量增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据悉,执源治理作为诉源治理“三端五防线”中的末端,按照“判后调解+执前调解+四有四快(即:终本有人办、恢复有人管、案件有人查、信访有人答;申请执行快、查封冻结快、评估鉴定快、拍卖执行快)”的执行思路,通过统筹推进执行难工作社会治理和法院内部治理两个维度,在外源治理上实现执源治理从单一治理向多元治理、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治理的转变,创造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良好外部环境;在内源治理上,通过强化执行内部精细化管理,深化执行格局内外拓展,推进执行案件减量增效。

  今年以来,全新的执源治理工作模式已在该院执行局平稳运行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新机制启用以来,与去年同期相比,达拉特旗法院执行案件平均执行天数缩短了47天,执行案件执结率提升了11个百分点,实现了“简案快执、繁案精执”的工作目标。

  达拉特旗法院通过创新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不仅将大量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老百姓“家门口”,也让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得到了缓解,既实现了人民群众满意与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双赢”局面,也推动了全旗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获得了辖区百姓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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