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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教培霸王条款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9-24

  要促进教培机构与消费者回归平等博弈的良好关系,促进教培行业健康发展,回归正轨,如此才能保护好广大消费者权益。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曝光了教育培训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包括录播课不退不换、因消费者个人原因不允许退费、以更换班型为条件限制消费者退款等情形。

  中消协此次曝光的教培领域霸王条款,都较为典型和常见。如一些教育培训机构规定,甲方(消费者)不得因甲方个人原因,向乙方(培训机构)提请退费的情况。正如中消协指出,经营者因消费者个人原因不允许退费或由消费者承担全部剩余课费损失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明显有违公平交易的原则,属于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行为,故其所列相关条款涉嫌构成无效。

  教培领域霸王条款多为给消费者退费设置门槛,用霸王条款剥夺消费者本应拥有的退费权益,剥夺消费者与商家的博弈能力,让双方关系处于严重不对等的状态。这样的霸王条款与由来已久的教培机构退费难乱象互为因果。

  教培机构退费难一直是消费维权的重灾区,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本来就大,无良商家通过霸王条款架空消费者权益,更会大大增加消费者的维权难度,从而变相逼迫消费者甘心情愿“挨刀”,这也让无良商家变得更加肆无忌惮。

  教培领域霸王条款,恰恰很好暴露了行业顽疾。要整治行业顽疾,霸王条款就是七寸,就是牛鼻子,当霸王条款得到根治,教培领域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种种乱象也就能得到更好遏制。

  中消协曝光教培领域霸王条款,给消费者提供了维权指引。消费者要能增强防范意识与维权意识,要懂得识别并自觉抵制培训机构的霸王条款,在与培训机构签订相应服务合同时,要能认真了解合同内容,防范培训机构在内容里“埋雷”,损害消费者权益,在权益受损后,要能积极维权,并能通过法律渠道正确维权。

  中消协曝光教培领域霸王条款,更应该给监管部门以监管指引。对于教培领域霸王条款,更需要监管部门顺藤摸瓜,加强打击力度。而要遏制教培领域预付式消费乱象,还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比如有必要设立退费机制,监管部门要对会费缴付和使用进行限制等。部分地区还试点运行了预付式消费服务平台,以加强对商户资金的监管,这种模式已逐步开始推广。

  总之,教培领域霸王条款不仅要“曝光”,更需要惩治和整改。要促进教培机构与消费者回归平等博弈的良好关系,促进教培行业健康发展,回归正轨,如此才能保护好广大消费者权益,维护良好的消费市场秩序。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gd/gztt/tjcaw-imqmmtha81569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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