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王炜) 近日,宁德市首批共享安全头盔在水岸阳光交通岗亭投入使用,以免费借用的方式替代处罚,让执法更有温度。
针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女子骑警队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辖区内投放“共享头盔”。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在水岸阳光交警岗亭登记姓名、电动车号牌、手机号等个人信息,经核验身份证号码、健康码后便可免费借用一顶安全头盔。
头盔借出后,民警会要求驾驶人尽快购买或配齐属于自己的头盔,并在2天内至水岸阳光岗亭归还。若驾驶人未定期归还,民警将通过短信或者电话的方式提醒。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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