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社会团体

红桥法院针对"软暴力"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9-01

  

  家庭暴力严重影响受害人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危害婚姻家庭稳定,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家暴不仅仅是殴打等“硬暴力”,也包含冻饿、侮辱、威胁等“软暴力”。

  人身安全保护令意在撑起法律的“保护伞”,保护家暴受害人和亲属的人身安全。日前,红桥区法院针对一起“软暴力”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张某(女)和王某(男)结婚十余年,婚后育有一子。夫妻二人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执,今年5月,双方再次产生矛盾,张某带儿子回娘家居住。分居期间,王某多次前往张某娘家,情绪激动,辱骂、恐吓张某和其父母,并试图将孩子强行带走。为了孩子和家人的安全,张某来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禁止王某骚扰、跟踪自己。

  法官通过仔细审查张某提供的照片、视频、报警记录等证据,发现张某身体上确实没有受过伤,但由于二人已分居生活,张某住在其父母家,根据既往发生争执的情况来看,张某面临着遭受谩驾、恐吓等现实危险。

  经审查认定,张某要求禁止王某骚扰、跟踪、接触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依照《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裁定禁止王某骚扰、跟踪、接触张某。

  法官说法

  “软暴力”也是暴力,如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依据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等强制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对家庭暴力行为种类作了列举式扩充,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从而进一步明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保障家庭成员免受各种形式家庭暴力的侵害。明确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zfdt/tjcaw-imizirav981995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