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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救助程序 畅通救助渠道 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来源: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2-08-26

  疫情发生后,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强化担当,履职尽责,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截至8月16日18时,全区共为162899名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及时兑现一次性补贴5034.22万元;接听“12349”社会救助服务热线1318次;为符合救助条件的504余名困难群众(其中414名困难群众为滞留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解决了基本生活物资,共计折合人民币227624元。

  8月16日,自治区民政厅再次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藏民发〔2022〕155号)。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大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救助力促,简化申请程序,切实解决遇困群众生活面临的困难。明确疫情期间申请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申请对象可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无接触方式提出申请,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按照“特事特办,先行纳入”原则,在个人承诺前提下,当日申请、当日审核确认,疫情后补办手续。民政部门通过视频、图片等佐证材料,即可在24小时内办理。有条件的地方,可委托村(居)委会、驻村工作队、下沉干部等实地调查了解情况。要求各地要注意甄别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类型,针对性做好“分类施救”,注意防止“一刀切”。为便于基层操作,区民政厅制作了《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低保和特困救助供养流程图》《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临时救助救助流程图》。

  通知要求畅通“12349”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各地(市)、县(区)民政局务必选派懂政策的专人24小时轮流值守“12349”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接线人员要克服不良情绪,端正服务态度,耐心回应解答困难群众的诉求,认真做好登记。对不属于民政救助范畴的求助,要及时予以告知或转介相关部门。


原文链接:http://mzt.xizang.gov.cn/zxzx/gzdt/202208/t20220817_3187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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