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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突然关停 预付的培训费能要回吗?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8-18

  □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陈子凡

  当前,受相关政策和疫情的影响,以及自身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原因,许多教育培训机构关停。那么,培训机构突然关停,家长预付的培训费怎么办?

  泉州市丰泽区一家长就碰到这样的难题,花万余元给孩子报培训班,结果机构突然关停,虽然承诺退费,却要扣除书本费、银行手续费等。家长遂一纸诉状将培训机构诉至法院。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合同系培训机构原因单方解除,相关费用扣减不符合合同约定,判决机构须退还剩余培训费3889.66元。近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案情回顾

  泉州市民李女士为了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为还在上幼儿园的孩子小张报名了丰泽区某英语培训机构。双方约定,培训机构为小张提供208个课时的少儿英语培训课程,费用为14710元,折合每课时70.72元。李女士分3次提前交清了全部培训费。

  2021年9月29日,小张的培训课程还未上完,李女士却突然接到培训机构发出的《告家长书》,称因为国家“双减政策”及“新冠疫情”影响,培训机构无法继续经营,并承诺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退费。

  然而,李女士在办理退费时发现,剩下的学费被培训机构以建档费、银行手续费、书本费等各种名目扣减,所剩无几。经多次沟通未果,李女士只能向丰泽法院起诉,要求培训机构退还剩余58课时学费合计4101.83元。

  法院审理

  庭审中,培训机构答辩称,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课时费为每课时87元,退费时应按合同约定的金额计算学费;合同亦约定了培训资料费用、已转付给第三方的费用及已向银行支付的手续费在退费时应予以扣减。再者,小张在培训中请假6课时,该课时也应计算在已上课时内。

  丰泽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首先,虽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课时费为每课时87元,但李女士在向培训机构购买课程时,系基于双方合意一致,以优惠价每课时70.72元进行购买,应视为双方对合同内容进行了变更,故课时费应为李女士支付的优惠后的实际价格,即每课时70.72元。其次,小张所上的培训班为多人上课培训模式,培训机构在培训中已经投入了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小张因为个人原因请假,若不扣减请假的课时,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培训机构的义务。但考虑到小张请假的课时实际并未接受教育培训服务,且目前培训机构已经关停,亦无法进行补课,结合双方履行合同的情况,按照民法典中的公平原则,酌定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

  最后,培训机构所主张扣减的培训资料费用等项目,因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扣减的前提是李女士主动提出退费并经过双方协商后才能予以扣减,由于本案的培训合同系培训机构的原因单方解除,不符合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故该费用不应予以扣减。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培训机构应向李女士退还剩余培训费3889.66元,培训机构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法官提醒

  法官介绍,近期培训机构受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出现“关停”现象较为突出,家长更应擦亮眼睛、做足功课为孩子选择正规的培训机构。

  一方面,家长在购买培训课程时,应合理购课,切莫因贪图优惠与便宜,一次性购买过多课程;另一方面,家长应认真审查双方所签订的培训合同,对于不合理、不合法的合同内容坚决说“不”。同时也应注意保存相应凭证,以避免在维权过程中出现举证不能等情况。

  此外,对于培训机构而言,更应以诚为始,立信为本,在经营过程中恪守契约精神,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共同为教育培训行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发挥积极正面的社会作用。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2/pufashuofa_0810/214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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