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民声民意

打击“镀金食品”要出重拳

来源:河北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8-18

  

  冯海宁

  近日,国家多部门发文严禁食品中添加金银箔粉。然而,经调查发现,虽然在各网购平台、外卖平台搜索关键词已经查找不到售卖含金银箔粉的店铺,但以“食用金箔”“食用银粉”等作关键词进行检索后,仍然能看到多家店铺在经营售卖相关材料。此外,还有不少消费者青睐此类“镀金食品”,在社交平台上分享自己“食金”的图片视频。

  禁令下依旧在售“镀金食品”相关材料,是值得关注的问题。因为有卖的就有买的,谁在继续购买金银箔粉,添加到哪些食品中,通过哪些渠道销售,这些问题必须查清楚。

  众所周知,我国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实行的是“四个最严”要求,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如果有人继续加工、销售“镀金食品”,理应受到最严厉的处罚。

  “镀金食品”相关材料仍在售,也源于市场需求,比如不少人仍在社交平台上分享自己“食金”的图片视频。因此,也要从“镀金食品”需求端入手,向广大消费者普及“食金”的危害性,使消费者从观念上、心理上认清楚“食金”对人体不但无益,反而有害。

  “镀金食品”相关材料仍然在售提醒我们,“镀金食品”并未真正消失,而是转入地下市场。希望有关部门持续发力,打击“镀金食品”。同时,网购平台、外卖平台要对店铺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对继续销售相关材料的店铺,应该依据平台规则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因为保障食品安全从来没有“局外人”。

  之前,江苏省南京市某餐企因为将金箔作为原料使用在甜品“菠萝香菜慕斯”菜品中,被罚款10万元。这是值得提倡的。只有严厉处罚违规者,才能起到威慑作用。


原文链接:http://www.hebeipingan.org.cn/system/2022/08/15/03018379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