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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

来源: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8-13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

  

  拟强化对网络食品的经营监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8月9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省司法厅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6章121条,包括总则、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同时参考借鉴兄弟省(区、市)食品安全立法经验。

  

  征求意见稿明确,细化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的体制机制。细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监督管理制度,强化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厘清食品安全有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形成监管合力。明确乡镇政府和街道办的管理职责,强化食品安全的基层治理。学校、企业、社会组织、公民各方参与,共同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对社会普遍关心的网络食品经营问题,征求意见稿积极作出回应,明确强化对网络食品的经营监管。主要设立了网络食品第三方平台的备案、入网审查和信息报送制度,明确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管理职责,明确了符合条件的小作坊、小餐饮等可以入网经营,为“草根”经营者排忧解困。要求网络经营食品包装应当保证食品安全,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配送的食品进行封签或封口。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建立全省统一的食品追溯机制。明确全省建立统一的食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链条、全环节的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加强溯源能力建设,确保源头可溯、去向可追,建立重点追溯食品品种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的过程控制,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准入与公示制度,针对流动餐车、自动售货机等新业态和监管盲区进行明确规范。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强化了对“三小”食品全过程环节监管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等内容。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今年8月28日。修改意见及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四川省司法厅,信函请寄至四川省司法厅立法一处,邮编:610015;电子邮件请发送至874041428@qq.com。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赵文)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fzsc/20220810/2638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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