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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龙城法院铁腕执行化解欠薪案

来源: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8-13

  日前,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行政非诉案件,张某等34名工人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工资。

  一年多前,朝阳某物业公司因拖欠张某等34名工人工资30余万元,被朝阳市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要求该公司支付职工工资,限期15日内履行。后因该物业公司未履行上述行政处理决定,亦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龙城区人社局向龙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龙城区法院立案后,第一时间向该物业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通知被执行人在3日内履行义务,如不能履行,在收到报告财产令三日内向法院报告财产。然而,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义务,亦未向法院报告财产。之后,龙城区法院执行局多次与该物业公司实际经营管理人冯某进行沟通,并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原某及大股东李某送达了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让其履行法律义务,但均未果,而且冯某在此期间不知所终。

  “我们对被执行人作出罚款5万元的决定,并将该决定和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一并送达该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原某,责令被执行人在3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既未履行义务,也不报告财产,亦不缴纳罚款。”龙城区法院执行法官介绍道。之后龙城区法院查明,该物业公司实际具备履行法律义务能力。为此,龙城区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以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执行裁定罪,移送法院所在地公安机关侦查、追究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原某及实际经营管理人冯某的刑事责任。

  日前,该物业公司于庭审前一次性将30余万执行款给付完毕。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54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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