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绥中县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绥中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绥中县检察院从“眼前”和“脚下”两个角度入手,对全县25个乡镇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堆放、无害化处理、环保宣传等情况进行摸排调查,发现部分乡镇存在生活垃圾露天堆放、长期未清理、垃圾集中堆放点和垃圾箱等集中处置设施不健全、环保宣传工作不到位等问题,遂依法向相关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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