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能动履行检察职能 严惩养老诈骗犯罪”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晓东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省检察院新闻宣传办公室、第四检察部有关负责同志发布山东省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自4月上旬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工作安排,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对专项行动的贯彻落实
全省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迅速建立专班机制、调配精干力量,有力有效推进专项行动。一是细化工作方案。省检察院召开专题党组会审议通过《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由四名院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部署推进、督导指导专项行动工作。二是组建工作专班。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均成立由分管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的工作专班,承担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工作。三是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班成员部门联席会议,及时会商案件办理和活动开展等事项,畅通部门间协同配合和对下指导渠道,及时发现和研究重大问题,形成纵横一体的工作合力。
二、以办案为中心,提升专项行动打击质效
一是突出专项行动打击重点。聚焦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六类养老诈骗犯罪案件,严厉打击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结合山东实际打出山东特色。二是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对有介入条件的42件公安机关新立案件,全部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建立常态化会商工作模式,及时通报案件进展、研究证据收集固定问题。三是强化案件督办指导。对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由省、市检察院挂牌督办,或者与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挂牌督办。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养老诈骗案件205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60件,提起公诉案件68件,省检察院对5起重大有影响案件挂牌督办。济宁邹城市检察院办理的许某燕集资诈骗案,入选最高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四是组织开展“集中起诉周”活动。8月1日至5日,对全省检察机关审查终结的14件养老诈骗案件,集中向法院提起公诉。
三、全力追赃挽损,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追赃挽损工作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切实提升追赃挽损工作质效。一是将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各环节。在提前介入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各个办案环节,加强追赃挽损力度,在案件事实清楚、不影响诉讼进行、不影响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对于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产,及时甄别资产性质,依法返还受害老年人。二是联合公安机关彻查赃款赃物去向。对于办案发现的可能隐匿、转移涉案资金的情况,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及时阻断资金转移路径、控制涉案资金;对于共同犯罪、上下游犯罪等情况进行重点审查,根据案件情况和犯罪嫌疑人行为准确界定打击范围,拓展追赃挽损来源。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移交涉嫌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线索2件。三是督促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把运用法律手段强制追缴、责令退赔,与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等政策制度相结合,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主动退赃,最大限度挽回老年受害群体的财产损失。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结养老诈骗案件68件,累计追赃挽损7756万元,其中7件案件涉案赃款全部追回。
四、协同整治规范,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全省检察机关结合办案,主动协同行政主管机关开展整治规范工作,体现以“我管”促“都管”的检察担当。一是积极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检察公益诉讼部门主动与刑检部门对接,对检察环节在办案件和公安机关在侦案件,逐案进行审查,及时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件,向有关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二是积极制发检察建议。针对老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养老产品宣传、养老金融产品监管等领域案件多发现状,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及时向工信、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8件,推动加强监管,建立多元参与、有效协同、规范有序的社会治理体系。三是注重矛盾化解。依法准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严格履行办案程序规定,加强释法说理、矛盾化解,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开展涉养老诈骗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摸排,努力解决老年人面临的生活困难,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摸排涉养老诈骗司法救助线索52件,已救助15件。
五、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是一场人民战争,打击的力量蕴藏在人民群众之中。全省检察机关在专项行动中充分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发挥了群防群治作用。一是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群众举报线索。加大对12309举报电话的宣传和使用力度,同时通过来信、来访和网络等渠道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建立台账,依法分流办理,尽快调查核实,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二是加强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动态宣传。在宣传重点上,坚持引导与警示并重。在宣传策划上,注重业务、采编、发布深度融合,实现新闻宣传与打击整治同步推进、同频共振。在宣传内容上,围绕检察履职精心策划题材、组织稿件,讲好检察故事、检察人物。在宣传方式上,主动加强与主流媒体、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创新宣传方式,打造热点作品。三是创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省院检察官走进山东广播电视台“法治山东”直播间,讲解典型案例,为群众答疑解惑,同步在线人数达10余万人。重视发挥新媒体平台的作用,省院在官方新媒体平台开设“越show越明白”原创短视频专栏和“反诈进行时”栏目。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开展现场宣传活动343场次,发布典型案例127个,宣传先进典型、感人事迹59人次,印发纸质宣传册106218份,制作电子宣传片70部,制作海报、标语、横幅等其他宣传品11401份;通过传统媒体报道稿件204篇,制作网络宣传作品8825条,点击、阅读、转发量2655万余次,被中央媒体报道或转载26次,被全国专项办成员单位所属媒体报道或刊载262次。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事关政治社会环境的安全稳定。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以只争朝夕的精神,认真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在强化打击力度、增强整治成效、提升宣传效果上用心用力,高质高效推进专项行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