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声  明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2-08-10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从2018年开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作为全区诚信典型选树认定、管理部门,全力推进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工作。近段时期以来有关方面反映,有个别机构声称可以办理诚信典型选树业务,并收取费用。我委在此郑重声明,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为纯公益性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是满足选树条件的社会主体均可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自行申报。

  特此声明。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5日

   

   

  



原文链接:http://fgw.nmg.gov.cn/xxgk/zxzx/tzgg/202208/t20220808_209949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