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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彩礼还不还?看法院怎么判

来源:新疆平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8-04

  

当事人赵某主动交付案款10万元。通讯员 李浩然摄

  新疆平安网讯 7月21日,当事人赵某主动来到新源县人民法院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刘某拿着10万元执行款,握着办案法官的手,激动地说不出话来。

  赵某与刘某于2021年12月领证结婚,刚结婚时虽然甜蜜,但生活习惯上的差异导致二人争吵越来越多,今年3月二人决定分居。

  由于刘某无职业没有稳定收入,且婚前付出大额彩礼,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夫妻双方多次就退还彩礼的事情争吵无果。

  5月4日,原告刘某向新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与赵某离婚,并要求赵某返还12万元彩礼款。同时,申请对赵某名下相应价值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

  新源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对赵某名下的财产采取了相应的保全措施。随后,向赵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经多次调解,被告赵某表示同意离婚,但不同意返还彩礼款。案件经开庭审理后,该院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考虑到双方共同生活仅半年,原告婚前给付被告较大数额的彩礼款,给原告及其家庭造成较大经济困难,判决被告赵某返还原告彩礼款12万元。被告赵某当即明确表示不愿履行判决义务。

  7月18日,因微信、支付宝账户被法院冻结,赵某主动与新源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联系,表示愿意履行判决义务,一次性给付刘某10万元了结纠纷,刘某表示同意,至此此案调解成功。

  法官提醒

  婚姻是双方经过相识、相恋共同携手做出的决定,如果因为不可调和的矛盾决定离婚,也要冷静处理。同时,要树立正确的婚姻观,正确看待彩礼这一习俗,倡导文明新风尚。


原文链接:http://www.xjpeace.cn/content/2022-07/28/content_391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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