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民政服务

案底封存,让未成年人回归

来源:陕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8-04

  

  “感觉还不错,现在工作挺顺利的,招聘单位还是更看重个人的工作能力而非自己的过往……”7月20日中午,记者在某电子科技公司外再次见到了正在试用期的小兰(化名),现在的她已然和一个多月前有了很大的区别。逐渐放下“负担”之后,她比之前更自信了。

  这一切的变化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依法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封存归档后的“新旅程”

  5月31日,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新区审判庭向被告人送达了全省首份《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中明确:“现因你盗窃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故将以上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相关规定予以告知,希望你能珍惜机会,悔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守法公民。”

  正是这样一条新闻引起了小兰的重视。今年21岁的小兰,5年前迷上了网络游戏。因为父母工作忙,疏于管教小兰,她经常逃课,大部分时间都在网吧里度过。有一天,小兰和朋友在网吧上网时与邻桌发生争执,最终引发群体斗殴,小兰也因故意伤害罪服刑一年六个月。

  对于过往,小兰不愿过多提起。服刑期满后的小兰不怎么爱出门,整日宅在家中的她通过网络远程学习取得了“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的专科毕业证书。虽然有了学历,但小兰却不敢将自己的简历放到网上,更不敢去面试工作,她害怕自己不光彩的过往被查出来,更担心无法拿出一些招聘公司要求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实施办法》出台之后,小兰的这些顾虑不再是她的“负担”。《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依法予以封存;第十五条规定,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申请为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受理单位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6月13日,在家人的鼓励和记者的陪同下,小兰第一次投递出自己的求职简历,开启了“新旅程”。

  放下心理包袱的“新动力”

  “《实施办法》的出台是国家和法律层面上给予青少年身心健康安稳成长的一个机会、一份信任和一种独特坚实的爱护。”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博士、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西安外国语大学教师梁渊告诉记者,未成年人在思想和心智上都具备良好的发展可塑性,犯罪记录这一无形的“标签”压力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和限制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实施办法》的施行,破除了这一无形压力产生的束缚,给未成年人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一条不会受到过去经历和外界环境影响且充满希望的阳光大道。

  梁渊认为,教育的本质不只是筛选出好的孩子予以培养,而是帮助、引导孩子发现自己的优势潜能。教育的最终目标就是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够快乐地拥有掌握幸福的能力,不放弃任何一个孩子,不让过去的阴霾或环境决定孩子的未来。

  《实施办法》的施行,是以实际行动在未成年人稚嫩的心里种下了一颗温暖善良的种子,以宽广的胸襟包容了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弱点和不足,用爱感化和滋养未成年人尚未成熟的心灵,让未成年人在充满安全感及无思想包袱的环境中健康、快乐地学习和生活,而未成年人在被信任和充满期待的环境中更能获得社会支持,会主动增强自我价值,获得自尊自信、积极向上的动力。

  司法宽严相济的“新契机”

  据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085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7962人,共计238817人。

  2021年12月,陕西榆林涉案未成年人余某因盗窃超市物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2022年1月,江苏常州涉案未成年人窦某因在酒吧斗殴,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如果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失密而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致使他们无法顺利回归社会,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他们便有可能再次滑向犯罪深渊。”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步洋洋告诉记者,保护未成年人是一项系统、长远的工程。

  《实施办法》协调并细化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诸多法律关于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规定,使不同司法机关间各自的规定和做法得到衔接落实,这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彰显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施办法》的施行,必将有力发挥法律对涉轻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功能,有效保护他们的隐私权、受教育权和就业权等合法权益,更好地帮助他们回归社会,避免因有罪记录产生标签效应,从而推动社会向善向前发展。”步洋洋说。

  未成年人可能遭遇迷惘无助的雨季,也一定有阳光向上的花季。封存犯罪记录,就是让涉案的未成年人有获得原谅和改正的机会,迈开走向新生活的步伐。

  (记者 高虎)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212/12134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