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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路上突发自然 民警消防及时灭火获好评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8-04

  近日,宜丰县新庄镇辖区某公路一辆汽车行驶途中突发自燃,现场浓烟滚滚,由于此时正值交通高峰期,过往的车辆、行人非常多,火势对周边车辆和行人造成了威胁,危急时刻,宜丰县公安局新庄派出所“一警六员”接力灭火,及时扑灭火情,避免了群众财产遭受更大损失,获得群众赞誉。

  据了解,当天上午,宜丰县公安局新庄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公路上有车辆发生了自燃,火势无法控制,请求民警帮助。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带上所里的几个干粉灭火器飞速赶往事发地点,并协调交警中队进行事故处理,当民警赶到时,大火已经将车辆全面包围,距离事发现场不远处就是民房和多处建筑,一旦发生爆炸后果难以想象。民警见火势太大,自己所带的干粉灭火器根本起不了作用,只好与消防救援大队联系,请求派消防车支援。同时,对道路进行临时交通管制,避免其他车辆和人员接近事故车辆。

  接到报警的消防车到达后,该所民警与乡镇干部一边用消防带对准车辆油箱位置喷洒,严防发生油箱爆炸,一边对准火势猛烈的地方喷射。在民警、洒水车司机和消防员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近20分钟的努力,终于将明火全部扑灭。为防止车上垃圾复燃,民警继续用消防水带给车辆降温,确定隐患完全排除后,民警才离开现场。

  事后经了解得知,原来李先生在车辆行驶至新庄路段时,机动车系统已报警水箱缺水。但当时路段上机动车较多,李先生继续行驶,想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将机动车停放至空旷路段,再对车辆抢修处理。可行驶至新庄至街道路段时,机动车引擎盖缝隙处开始冒烟,随后发动机一侧管道起火。面对突如其来的故障,李先生惊慌失措,不知如何是好。“多谢民警出手相助,才让我及时脱险。”李先生对及时赶来并扑灭了火源的民警和政府干部、消防队员表达了感激之情。执勤民警随后安抚了他的情绪,并联系车辆保险公司到现场提供拖车服务。

  司机告诉民警,自己发现起火后独自试图用路边的水灭火,但效果不明显。见无法控制后才拨打110报警求助,错过了最佳的扑救机会。估计起火原因系车辆漏油,下长坡后发热导致起火。

  民警提醒大家,车辆行驶过程车内尽量配备灭火器,在火情初始阶段才更容易控制住,避免财产损失。


原文链接:http://www.jxzfw.gov.cn/2022/0804/2022080442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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