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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转错账怎么办?法院教你怎么挽回损失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8-04

  移动支付的兴起,使得转账越来越便利,轻轻松松动手指就能在几秒钟内完成交易支付,但是总有那么一些粗心的用户在使用网络支付平台进行转账时,弄错转账对象或者转账号码,失误总在一瞬间。

  近日,樟树市人民法院调解了两起因转错账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案例一:陈某通过微信转账误转了500元给王某,第二天陈某发现自己转错账,遂要求王某返还,王某拒不返还,后直接将陈某删除好友,陈某通过请求添加好友方式让其返还,但是王某不予理睬,陈某为此向法院起诉王某不当得利。案件受理后,法官耐心的向王某阐明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劝解王某将500元返还陈某,经过法官的调解,王某将500元转还给了陈某。

  案例二:某建筑公司在用网银发放农民工工资时,误将工资发放给了与某农民工同名同姓的刘某银行卡账号上,后经派出所协调,刘某拒不承认其银行卡上有该笔进账,某建筑公司遂向法院起诉。案件受理后,法官在银行查询到刘某银行卡确有该笔款项,刘某百口莫辩,后将款项取出返还给了公司。

  法官说法:

  当使用网络支付转错账时,别慌!如果是微信和支付宝转错账,可以和对方取得联系,说明情况,态度不要过于强硬,熟人自然会退给你。如果是银行转错账,可以与银行客服联系,向客服咨询求助。如果对方明知转错账还拒不返还,或者通过银行也无法获知收款人联系方式时,则可以收集保留好证据,例如对方的身份信息、转账记录、以及双方的聊天记录,以便向法院以不当得利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提醒大家,我们在享受网络支付便捷的同时,也要注意规避风险,网络支付前一定要反复核实收款人信息,以免造成不应有的财产损失或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对于收款人来说,这笔“飞来横财”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收款人负有返还义务,拒不返还,将引起不必要的诉讼麻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原文链接:http://www.jxzfw.gov.cn/2022/0804/20220804429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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