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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进一步提高低保、特困救助标准

来源:河南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2-08-04

  

  为扎实做好困难众救助工作,增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义市进一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救助标准提高后,城市低保标准按照每人每月750元补差,农村低保标准三档分别为每人每月525元、420元、315元;城市特困基本生活标准提至每人每月1125元,农村特困基本生活标准提至每人每月787.5元。

  此外,为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在提高低保救助标准的基础上,按照《郑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要求,自2022年6月1日起,巩义市将对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及7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校大学生、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体,在原有保障金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100元。增发资金已于7月26日发放到位,发放对象为全市2022年6月至7月在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及7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校大学生、未成年人,共计为10235人次发放救助金102.35万元。今后,增发的100元资金将随每月低保救助金一起发放至困难群众手中。(王晨潞)

  

  


原文链接:http://mzt.henan.gov.cn/2022/07-29/25507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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