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记者从琼海市公安局获悉,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近日依法查处一起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并肇事逃逸的交通违法案件。
据了解,7月6日凌晨,王某(男 、14 岁)等5名未成年人以500元一天的价格合资向寇某(男、18 岁)租赁一辆黑色轿车并上路行驶,当日12时40分,王某驾驶车辆行驶至嘉积镇山叶居委会文翰堂教育前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人轻微伤后逃逸。
涉案车辆
琼海市公安交管大队立即对该车进行布控拦截,并成功锁定该车驾驶员王某及涉案车辆。随后,琼海市公安交管路管员通过联系其监护人将王某传唤至大队接受调查。
经查,该车登记车主为颜某友,颜某友将其名下车辆挂靠在某汽车租赁公司对外租赁。7月5日,王某铭(男, 21岁)使用自己的驾驶证(实习期)向该汽车租赁公司车租赁车辆后,将该车借予寇某( 无相关驾驶资质)驾驶,寇某接手车辆后,又以500元一天的价格将车辆转租给未成年人王某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王某铭将车交未获驾证的人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吊销驾驶证并罚款1500元,对寇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对王某无证驾驶机动车、逃逸未构罪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合并罚款 3500元,由于王某为未成年人,该大队要求王某及其家长出具保证书,责令监护人对王某严加管教。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