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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新州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婚姻彩礼纠纷

来源:海南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8-04

  7月20日下午,儋州市司法局新州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婚姻彩礼纠纷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2月,海头镇曾某与新州镇郭某丽办理婚姻登记。曾某按照当地风俗习惯操办喜宴以及向女方家随彩礼6万元。婚后曾某与郭某丽居住一起,今年5月,郭某丽检出怀有身孕,未经工作出差在外的曾某同意便对胎儿进行流产。发生该事后,郭某丽即离开曾某家,去向也不曾告知曾某及其家人。后曾某从郭某丽的朋友处听说其目前在广东省深圳市,夫妻两人关系也随之破裂。曾某认为,郭某丽并不诚心与自己组建家庭。曾某说,他们双方在电话中协商离婚,他要求郭某丽的父亲郭某返还6万元彩礼款,郭某答应返回彩礼款,但要等郭某丽返回离婚手续办理完毕才能返还彩礼款。可郭某丽从今年5月至7月都未返回儋州与曾某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当事人就离婚问题产生彩礼退还纠纷。

  调解人员受理该案后,认为纠纷焦点在于双方对返还的彩礼数额和财物的返还时间及方式有较大争议。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调解员组织双方家庭就曾某与郭某丽的离婚事宜进行调解。首先,调解员让双方家庭代表各自陈述诉求,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其次,抓住矛盾纠纷的主要症结点,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关于彩礼款的相关规定,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

  通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协调,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签订和解协议书,由郭某丽的家人劝说其尽快返回儋州与曾某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手续后郭某丽家人返还曾某彩礼款6万元,案件得到有效解决。


原文链接:http://www.hnzhengfa.gov.cn/sifadongtai/show-52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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