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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上海市公共文化设施收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2022年07月29日 )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2-07-30

    市发展改革委、市文旅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上海市公共文化设施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2年9月1日正式施行。现解读如下。

    1、问:《办法》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本《办法》制定的上位法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上海市定价目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问:《办法》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规范本市公共文化设施收费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升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推动公共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办法》。《办法》的制定一是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规定,公共文化设施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应当报经同级物价部门和文化等相关部门批准。在新修订的《上海市定价目录》中也已增加“公共文化设施收费”定价项目。为更好履行政府定价管理职责,有必要制定专门的规范性文件。二是推动公共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上海文化”品牌已成为城市靓丽名片。市民除了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自身个性化、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需求也在不断增长,有必要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在更好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同时,加快推动我市公共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

    3、问:《办法》制定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坚持公共文化设施的公益属性。明确公共文化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二是坚持收费管理问题导向。为更好解决公共文化设施收费缺乏依据和规范、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端积极性不足等问题,明确按不同投资建设主体实行分类价格管理,并明确收费设立、实施、使用、监管等全流程规定。三是坚持做好政策统筹衔接。注重将公共文化设施收费管理政策与我市其他公益性服务领域(如教育、养老、景区等)收费管理规定在形式与体例上相衔接,进一步健全价格管理制度体系。

    4、问:《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明确了公共文化设施收费的管理模式。以财政性资金为主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其开放或提供相关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以非财政性资金为主建设公共文化设施的开放或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管理单位自主制定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二是明确了公共文化设施应当免费提供服务的情形。《办法》明确,法律法规、国家及我市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应当免费的公共文化服务,不得收费。属于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共文化设施提供的其他公共文化服务,如确需收费的,应当报经批准。

    三是规定了公共文化设施收费的定价方法。为适应市场价格变化趋势,并体现公益性,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共文化设施,明确按照成本法和比价法制定收费标准。成本法应当遵循“补偿合理运营成本”的原则制定价格。比价法可以比照同时期、同品质、同类型市场化运营的公共文化设施收费标准,以低于市场价格一定幅度制定价格。

    四是规定了公共文化设施收费的申报及核定程序。市级公共文化设施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经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区级公共文化设施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经相同程序后,由区人民政府核定,具体定价工作由区价格主管部门承担。市、区两级通过管理目录明确管理范围。

    五是明确公共文化设施收费管理及使用相关规定。《办法》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收费情况加强跟踪调查和监测。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公共文化设施收费所得收入,应当用于公共文化设施的维护、管理和事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此外,《办法》中涉及到的市级价格管理公共文化设施目录将由市发展改革委以普通文件另行印发。

    5、问:《办法》施行前已经有收费行为的公共文化设施还需要履行申报程序吗?

    答:根据《办法》规定,对于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列入目录管理的公共文化设施,如果在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对开放或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进行收费的,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在本办法实施后6个月内提出补定价申请,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审核及批准程序。

   相关稿件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共文化设施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fgw.sh.gov.cn/fgw_zcjd/20220729/edcc03df5008443ab1b0bfe27edd279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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