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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法治乡村”创建工作成果显著

来源:河北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7-30

  

  近年来,衡水市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积极推动优质资源向乡村集聚,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始终把“看得见法治元素、听得见法治声音、找得到法治服务”作为工作抓手,坚持政治来引领、法治为主题、自治相促进的理念,在全市乡村(社区)开展了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法治乡村”创建活动。

  衡水市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新载体和做法,提升了基层整体法治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使全市90%以上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依法化解,涌现出了一大批“三无三百”平安村(社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始终位居全省前列,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司法部和省委政法委先后给予充分肯定。

  确定发展思路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创建

  衡水市是农业大市,基于“农村稳则全市稳,农村安则全市安”的基层社会治理指导思想,衡水市委、市政府将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巩固现有脱贫攻坚成果、满足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强力抓手,在全市开展“法治乡村”创建活动。该活动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农村法治化治理水平”为主题,以“五个一”为创建内容,以三年为期限。同时,该市研究出台了“法治乡村”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考核实施细则、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文件。

  为确保“法治乡村”创建活动出质效,该市将创建活动纳入“大督查”进行推动。衡水市委政法委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思路,于2018年9月在饶阳县召开了启动现场会,年内各乡镇创建了2至3个示范村。2019年,全面铺开“法治乡村”创建活动,同年6月举行了全市法治乡村建设示范点现场观摩拉练,推进创建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年内60%的行政村完成创建任务。2020年,该市加大调度督导和检查指导力度,推行月总结、月报告、月通报、月调度机制,最终实现了“法治乡村”的全覆盖。

  为确保“法治乡村”创建质量,衡水市委政法委每年都对照验收标准逐村逐指标进行验收,目前全市4994个行政村(社区)法治型基层组织、普法宣教、法律服务、治安防控、村规民约五个体系全部建立。

  突出“五个一”建设提高乡村依法自治水平

  在“法治乡村”创建活动中,该市重点突出“五个一”为创建内容。建设一个法治型基层组织。重点是抓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带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对党员群众进行民主法治教育,维护村民合法的权利和义务;健全工作制度,实现村务民主依法管理,强化民主监督,促进村委会依法行政,村务依法决策,农村依法治理。

  搭建一个法律服务平台。统筹法律服务资源、服务方式、服务内容,为农村及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法律服务,实现村民寻求法律服务足不出村,各类矛盾纠纷及时进入法治轨道解决。重点是加强村级民调室和民调组织建设,健全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满足农村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

  创建一个普法宣教体系。健全创新普法的载体、方式和内容,重点是在乡村显著位置创建法治宣传阵地,浓厚法治宣传氛围;通过开展法律“八进”、法治宣讲、文艺普法等活动,把法律宣传教育融入村民的生活劳作休闲之中;以联系农村实际、群众容易领会的内容为主,引导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养成学法守法习惯,掌握法律基本知识,自觉依法办事。

  建立一套社会治安防范体系。推进村级综治中心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加强乡村治安防范体系信息化建设。重点是建起高清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和社会治理信息化系统,提高发现处置能力;深入开展各类严打整治行动,健全完善群防群治队伍和机制,不断净化农村社会治安环境;以创建守法、文明、平安、和谐家庭为目标,组织开展平安家庭评选活动,努力实现“五无”目标(无邪教、无毒品、无赌博犯罪、无暴力行为、无刑事犯罪)。

  完善一套村规民约。强化德治、自治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和独特优势,在宪法和法律法规之内,健全完善村规民约。重点是在村成立乡贤议事、道德帮教、红白理事等村民组织,并开展评选宣传;制定积极向上的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崇德向善,增强群众的乡村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提高乡村德治水平;提高群众自治组织议事协商能力,推动形成群众问题由群众解决的自治协商机制,提高乡村自治能力。

  创建体系全面覆盖构建基层长治久安新格局

  经过近年“法治乡村”创建,该市已形成了法治为核心、德治为引领、智治为保障、自治为基础的法治乡村新格局,为维护农村安全和谐稳定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聚焦法治引领,助推乡村振兴。加强基层组织的法治建设,夯实了党的执政根基。通过开展法治型基层组织建设,全市4994个村全部落实了依法依规配备,实行了“两委”班子候选人联审机制。同时注重村“两委”班子法治培训,每年组织村“两委”班子法治培训80余次,轮训村“两委”班子2万余人次。目前,全市行政村全部建立健全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落实村务决策“三监督”和民主评议制度,确保了村务依法决策、农村依法治理,农村的干群矛盾明显减少。

  健全完善了法律服务阵地,法律服务实现了全覆盖。通过依托乡镇法律援助中心、基层人民法庭、一村一法律顾问等法治阵地,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救助等体系,打通法律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使基层群众不出村就能满足法律需求,全年全市未发生民转刑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的安全稳定。

  浓厚了法治宣传教育氛围,群众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实施“个十百”工程和“法治文化阵地提升行动”,全市共建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41个、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3300余个,打造了法治文化地标、“车棚法治文化”“法德文化长廊”“法治广播喇叭”等精品示范点,基本实现了“一村一亮点”的效果。如饶阳县王同岳镇的“小北京法治村”、武强县的“红色法治广场”、安平县的“法治大院”、冀州区的“法治公园”,以及阜城县阜城镇冯塔头村的宪法主题公园,武强县周窝镇的法治民乐园等等,形成了“人人守法、事事依法、守法光荣、违法必究”的社会普遍认识。

  加强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在“法治乡村”创建中,将综治中心建设、综治“雪亮工程”等融入创建中,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可防性案件发生,真正构建起乡村有巡防队、空中有电子监控、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范体系,提升了农村治安的防范水平和能力。近年来,农村易发多发的入室盗窃、偷盗农电设施的刑事发案大幅下降,该市在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中位居前列。

  规范完善了基层村规民约,群众自治实现了新提升。“法治乡村”创建将自治作为依法治理的重要举措,组织指导辖区各村采取召开“两委”会、党员会、村民代表大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提升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意识。全市开展了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移风易俗创建等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村规民约,使道德规范外化为村民的行为自觉,引导村民崇德向善、奋发向上,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社会风气。


原文链接:http://www.hebeipingan.org.cn/system/2022/07/28/0301807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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