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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 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山西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2-07-22

  晋民函〔2022〕35 号

  

  各市民政局、有关高校、省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展示社会工作发展成果,推动全省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省民政厅决定于 3 月中下旬,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 2022 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五社联动聚合力 社工服务暖基层

  二、活动目标

  团结带领全省社会工作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做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进一步展示社会工作发展成果,让社会充分认识社会工作的价值,了解社会工作者的作用,营造社会工作良好发展环境,激励广大社会工作者满怀信心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活动时间

  2022 年 3 月 17 日至 31 日。

  四、宣传内容

  宣传活动应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展开:

  (一)社会工作基本知识、政策法规、发展成果;

  (二)社会工作领域先进典型、有代表性的服务项目;

  (三)优秀社会工作者感人事迹;

  (四)社会工作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做法;

  (五)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成果;

  (六)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的意义和作用;

  (七)“五社联动”助力乡村振兴、社区治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五、宣传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以下列宣传活动为重点,创新开展具有特色的宣传活动。

  (一)积极联动媒体资源。发动各地新闻媒体,以社会工作助力基层治理、兜底服务、“五社联动”等为重点,综合使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微电影等形式,全面、深入总结社会工作发展经验,宣传推广好的做法,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同度。

  (二)广泛发动专业力量。相关民政事业单位、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的高校、各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要积极开展社会工作理论研讨、实践总结、案例推介等活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组织联动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广大社会工作者和高校在校师生等,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打造本地社会工作宣传品牌。

  (三)做好服务场所宣传。通过在乡镇(街道)社工站、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和有关学校、医院等场所中,标明、张贴、悬挂社会工作服务场所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清单、服务人员、服务流程和联系方式等形式,进一步明确社会工作服务范围,畅通社会工作服务渠道,规范社会工作服务行为,完善社会工作服务网络。

  (四)强化职业激励。挖掘社会工作服务典型案例和优秀人物,选树一批政治过硬、躬耕基层、能力突出的优秀社会工作者,激励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锤炼本领、加快成长。开展各类、各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选拔培养活动,优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方式。积极引导慈善组织通过设立基金、开发项目等途径,加大对社会工作者的激励和扶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升社会工作者职业待遇水平,强化保障力度,增强社会工作职业吸引力,进一步提振社会工作行业发展信心。

  (五)开展社会工作教育活动。针对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等开展普及教育和继续教育。各类高校社会工作专业院所不断丰富课外实习、实训或实践活动,鼓励在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设立实习基地,推动社会工作最新发展成果与社会工作实务相结合,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

  (六)开展“全屏社会工作宣传活动”。广泛利用电视、电脑、手机屏幕,地铁和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 LED 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开展社会工作宣传,播放宣传标语、普及社会工作知识、推介社会工作项目。利用各类网络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视频类应用等新媒体播放宣传短视频、公益广告等。

  六、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级民政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统筹部署社会工作宣传与社会工作服务实践,周密组织实施。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扩面提质,推动“五社联动”机制创新,鼓励支持乡镇(街道)社工站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建设,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者参与基本民生保障、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途径,切实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发展基础好、有特色的地方,要联合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开展宣传,推动相关领域社会工作发展。

  (二)突出特色。宣传活动要紧扣社会工作特点,回应社会工作发展需求,要结合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和从业人员等不同群体特点和需求,分群体、分类别进行。在活动内容上,要围绕社会工作政策法规、基本知识、服务项目和作用成效等进行多样化宣传,切实将社会工作宣传普及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品质、满足人民群众服务需求有机结合。在活动形式上,要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采取“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社会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管理。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等要求,坚持科学防控、节俭高效原则,提前做好风险预估和风险防控,选择安全、合理的方式进行活动宣传。

  各市民政局、有关高校、相关社会组织要在宣传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并于 4 月 10 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电子邮箱(sxcsshgz@163.com)。

  山西省民政厅

  2022 年 3 月 3 日

  联系人:陈涛、阎佳冉

  电话:0351-63897058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mzt.shanxi.gov.cn/tzgg/202205/t20220530_6189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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