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7月14日下午,随着法槌的敲响,一起以代办补缴养老保险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的诈骗案在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这是自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克拉玛依市审结的首例养老诈骗案件。
法庭审理查明,2018年6月至2021年12月25日期间,被告人刘某以在朋友圈谎称可以通过关系办理补缴社保、学历证书等为手段,诈骗十余名受害人钱财276400元,所得赃款被其用于归还自己的债务和消费。案发后,被告人退赔了受害人全部钱款。
白碱滩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应予刑罚。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受害人谅解,且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刘某当庭认罪认罚,宣判后缴纳了全部罚金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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