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巩固“七五”普法期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建设成果,扎实推进“八五”普法期间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省教育厅、省委普法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六部门决定开展陕西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工作。
按照《陕西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方案》要求,“八五”普法期间,省级创建5个左右集教学、实践为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为大中小学开展法治实践教育提供平台,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形成以法治观念养成为中心,实践教学、探究学习等多种模式相结合的法治教育格局。
陕西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工作是“八五”普法(2021—2025年)的重点任务,2022年开展创建,随后根据需要确定创建频次。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采取动态管理机制,每两年对已命名基地进行一次抽查复验,复验不通过的取消命名;对创建和运行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取消参创资格或省级命名。
(记者 郭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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