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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共治解纷争 建起干群“连心桥”——陕西法院积极推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来源:陕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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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十六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在汉阴县铁佛寺镇就两起行政争议案件进行实地查看并现场进行调解(资料照片)。通讯员 王小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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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5日上午,铜川市印台区法院综治中心值班干警正在接待群众(资料照片)。 通讯员 李莹摄

  

  “行政争议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与行政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争议,也就是老百姓所称的‘民告官’案件。行政争议是否能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既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乎依法行政的推进和法治政府的建设,陕西法院近年来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方面,做了不少工作。”6月24日,省高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刘雁接受采访时说。2021年,全省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3074件,同比增长62.4%;审结11472件,其中判决结案5597件,调解撤诉结案2557件……

  近年来,面对行政诉讼数量逐年增长的趋势,如何以更优质的行政审判工作质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助推陕西法治政府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一直是陕西法院思考的问题。

  建机制 多措并举调纠纷

  从让老百姓满意的事情做起,从老百姓不满意的问题改起。

  6月27日,位于西安市鄠邑区涝河西畔的渼陂湖景区,碧波荡漾,垂柳依依,前来游玩的人们沉浸于湖光水色中。殊不知,这幅令人心旷神怡的夏日美景背后,还藏着一段曲折的故事。

  2018年,渼陂湖建设项目在土地征收过程中,1000余户村民在已经与政府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以补偿标准太低为由,准备向法院提起集体诉讼。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获知情况后,迅速启动行政纠纷诉前协调机制,及时向区政府发送重大敏感案件函告书,并与相关负责人就具体情况进行沟通协调,并提供法律意见。最终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该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多年来,陕西各级法院把建立健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机制作为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加大协调和解力度,对已发生的行政纠纷,积极做好诉前、诉中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络、协调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实质化解纠纷,杜绝“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力求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2017年,省高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制定《关于建立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信息共享,构建多元解纷机制,畅通行政诉讼案件实质化解沟通联络渠道。全省法院积极与各地行政机关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让行政纠纷化解“关口”前移,促进争议妥善解决。

  省高院充分发挥生效案例的指导、引领作用,统一裁判尺度,实现同类纠纷高效公正解决。在西安市某旧城改造项目被拆迁人群体起诉区政府房屋征收的案件,一审判决当地政府败诉。当地政府不服上诉。二审中,省高院根据同类案件已有生效裁判的情况,耐心释法明理,积极引导当地政府接受生效裁判精神,最终其主动撤回上诉。

  “我们重点针对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群体性以及社会影响大等几类案件开展实质化解工作,理顺情绪减少对立、分别协调减少分歧、立足长远寻求‘最大公约数’,争取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省高院行政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杨成会说。

  压责任 让干群更连心

  2019年,原旬阳县润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原旬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行为违法及行政赔偿系列案入选全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例。这背后,是陕西法院不断推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实现“民告官”不再“见官难”的变化。

  近年来,陕西法院不断深化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群体性诉讼、重大敏感性案件、在本区域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将不追求“每案必发”和杜绝“应发不发”有机结合,有效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促进作用。

  2021年,省高院会同省委依法治省办定期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逐步引起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的关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断上升。针对部分负责人出庭“不出声”“出声少”“不会出声”现象,省高院积极指导行政机关负责人提前熟悉案情及法律政策,在法庭上发表符合法律政策的意见,减少情绪对立,促进双方关注、抓住主要矛盾,促进行政纠纷顺利、及时化解。

  2021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上升4.2个百分点,西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2.29%。“告官见官”渐成新常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直面公众诉求,不仅让公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的公正,也让干群更连心。

  延职能 依法行政保权益

  “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依法治国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我们始终把发挥审判服务职能作用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前移工作重心,积极延伸服务,促进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省高院副院长焦玉珍向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介绍全省法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经验时说。

  在省高院的指导下,陕西各级法院大胆探索,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诉源治理。西铁中院成立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针对苗头性问题,与行政机关及时沟通,预防纠纷发生;咸阳中院与市政府联合制定《关于统一构建府院良性互动机制若干意见》,推动行政单位决策时依法、决策中守法、决策后执法,着力预防和化解行政纠纷。

  为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形成良好的行政审判环境,省高院坚持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通报全省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分析行政工作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全省11个中院根据各自审判工作实际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促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2019年以来,省高院先后针对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赔偿等专门领域发现的问题,深入调研,及时发布司法审查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针对行政案件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全省法院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积极开展送法到行政机关工作,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提升。2021年,全省法院发出司法建议219份,形成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同时,针对行政机关执法中存在的法律规定把握不深、适用不准以及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各级法院及时汇编案例,以案说法,指导、规范行政行为,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省高院与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共同编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例汇编》,有力发挥了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陕西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不动摇,破解难题、创新举措的改革不停步,持续优化行政审判工作理念,积极构建纠纷化解合力,充分发挥行政诉讼职能,建机制促实效、延职能优环境,加快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全国两会上,陕西法院“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这是里程碑,更是新起点,陕西法院对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更多探索还在继续。

  (记者 陶玉琼 通讯员 刘辉)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214/1203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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