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制在线

在监督中聚合力——凤县检察院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来源:陕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7-15

  

  “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以来,我们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全面开展监督,尽职尽责守护秦岭的绿水青山。”7月8日,凤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永刚说。

  近年来,凤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秦岭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法律监督工作,联合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两当县人民检察院以及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建立两省三市四县嘉陵江水源地保护协作机制,推动建成秦岭大公益诉讼保护格局。该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秦岭生态保护、“最美家乡河”创建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以及省院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会议精神,督促县生态环境局对全县15家企事业单位的锅炉进行拆除、改造;积极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深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大对水体污染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该院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2020年以来,该院共审查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4件7人,批准逮捕2件3人,不批准逮捕2件4人,起诉5件10人。该院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断加强执法监督,督促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非法采砂采矿,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排放污水废水等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违法犯罪线索,重点监督有罪不移、有案不立、立而不侦等问题,在监督中形成合力。该院办理的苏某非法采矿案,追赃挽损1.46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2020年以来共摸排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案件线索41件、立案41件,发出检察建议38件、公告3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向上级院报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例2件。该院建成了公益诉讼志愿服务微共治平台,成立了覆盖全县9个镇的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并聘请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以及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等单位的专业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其中,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检察官助理针对2个污水厂未按环保要求设计臭氧收集和生物除臭系统的问题,协助检察官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改造污水处理设备,取得良好效果。

  为凝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合力,该院与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建立了保护联动机制,健全“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形成了案件线索移送、案件会商、联合行动等日常联络制度,并通过开展“最美家乡河”、生态林修复基地等创建活动,建立两省三市四县嘉陵江水源地保护协作机制等方式,推动构建秦岭大公益诉讼保护格局。该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警示教育以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培训和宣传工作,主动邀请政协委员视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并依托县政协成立的“潘永刚委员工作室”,充分发挥驻室政协委员作用,巩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效果,形成了检察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方位联动机制。

  (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王丹)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15/12051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