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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澄迈一男子获刑

来源:海南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7-15

  近日,澄迈县人民法院宣判一宗电信网络诈骗类刑事案件,被告人许某因出租自己的银行卡给他人用于赌博网站跑分获利,被澄迈县人民法院以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21年,被告人许某结识“阿龙”,在明知“阿龙”租用银行卡用于赌博网站跑分情况下,仍多次有偿提供其名下银行卡给“阿龙”使用,从中获利。经查,许某的一张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后,其中,仅在2021年10月9日一天之内,流水金额就达到781912.38元。

  澄迈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许某的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被告人许某在庭上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认罚,可以对其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故以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现该案已判决生效并交付执行。

  

  


原文链接:http://www.hnzhengfa.gov.cn/fazhihainan/show-51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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