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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企业“安静生产日”制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7-15

  近日,为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工程”,峡江县出台企业“安静生产日”制度,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

  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制度明确企业“安静生产日”时间为每月20天至25天,“安静生产日”期间采取连续计算方式。“安静生产日”期间,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以及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上级交办等情形,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原则上不入园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安静生产日”期间因特殊情况确需开展执法检查的,须书面征得工业园区管委会同意并向司法局报备。

  制度规定,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许可检查时间内开展执法检查,必须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法违规查封企业的财产和账目,不得有任何不文明、不规范的执法行为。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应当两人以上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被检查对象有权拒绝检查。执法检查人员不得擅自扩大检查范围、延长检查时间。开展执法检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过程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大力开展联合检查,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制度明确,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机制,为企业反映诉求、寻求帮助、依法维权、信访举报等开通“绿色通道”。加强企业行政执法检查监测点建设,充分发挥监测点作用,及时掌握企业接受行政检查情况。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县司法局牵头加强涉企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跟踪落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从严从实查处行政执法等领域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对失职失责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加大涉企行政执法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原文链接:http://www.jxzfw.gov.cn/2022/0707/2022070742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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