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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7-15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是深入推进基层治理的有效措施和重要途径,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樟树市整合资源联动,将法治建设全面融入乡村振兴发展规划,有序推进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樟树市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按照全国、全省、宜春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樟树市司法局、民政局联合制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的通知》(樟司字〔2022〕15号),文件明确了创建标准、创建工作任务、时间、条件、程序等内容。

  积极申报,以创建促提升。各村(社区)严格按照创建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为村(社区)干部及人民群众提供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另外,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人民调解室、法治图书室、法治大讲堂等服务、宣传阵地,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促进和保障了创建村的稳定和发展。目前共有126个村(社区)提交了推荐申报表。

  实地审核,巩固创建质量。根据文件要求,2022年6月28日至7月5日,在法治樟树微信公众号对拟申报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公示。根据公示结果,樟树市司法局、民政局联合对部分拟申报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实地核查,核查过程中,详细了解了基层综合治理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村“两委”成员带头学法用法情况,“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情况,以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情况和亮点做法等。同时,对照创建标准,查找不足并现场反馈,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下一步,樟树市将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为契机,对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进一步做好创建和管理工作,细化责任,把握重点,凝聚合力,迅速行动,不断推动“八五”普法工作任务的落实,增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在乡村振兴中的典型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农村(社区)法治化水平。


原文链接:http://www.jxzfw.gov.cn/2022/0708/2022070842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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