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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司法:入矫手续入户办 司法执法显温情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7-15

  “感谢党和政府给予了我一次机会,真的很谢谢你们让我可以更好地接受治疗,我一定会珍惜机会,好好改造自己”,社区矫正人员邹某哭着说道。6月28日下午,德安县司法局工作人员赶往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为身患重症的邹某举行了一场特殊的接收和入矫宣告仪式。

  社区矫正人员邹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邹某自身患急性早幼粒白血病、高血压病3级、2型糖尿病伴有并发症、脑干血管瘤等多种重症,其所患疾病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所列疾病,且达到了规定的严重程度,被德安县人民法院依法给予暂予监外执行。考虑到邹某因身患重症导致行动不便,需要在医院进行卧床治疗,不能正常履行入矫报到和入矫宣告手续;在核实完相关法律文书后,经办公室讨论,决定赶往医院为其办理手续。

  在医院,工作人员依法完成了对邹某身份信息核实、基本信息采集、签订矫正宣告书与责任书、开展入矫谈话等一系列手续;并当场成立了由社区矫正机构、派出所、社区干部和其家属组成的矫正小组,根据其实际情况制定了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并进行了入矫宣告。宣告仪式上,工作人员向邹某宣告了社区矫正日常管理规章制度,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遵守的相关规定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着重强调在矫意识,告诫其依法接受社区矫正;同时,表达了司法机关对邹某的关心,鼓励其积极勇敢地面对生活、抗击病魔,让邹某真正感受到社区矫正宽严并济的刑事政策。最后,依法依规为邹某办理了请销假手续,让其更好地在九江市接受治疗。

  这个温情的执法过程,不仅彰显了社区矫正“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同时树立了“以人为本”的监管理念。下一步,德安县司法局将继续主动适应社区矫正工作的新常态,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将人性关怀融入法理,让社区矫正工作既有刑事执行的力度,又有人性化执法的温度,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迈上新台阶。


原文链接:http://www.jxzfw.gov.cn/2022/0713/20220713425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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