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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家中坐,官司找上门” 检察监督还原事实真相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7-15

  “感谢检察院依法监督,感谢游检察官查清案件事实!”近日,张甲特地打来电话,向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感谢!张甲有何“不平”?这还得从该院办理的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说起。

  2021年8月,张甲使用银行卡时发现其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其随后从法院了解到,2019年11月,某食品公司(以下简称食品公司)以张甲经营的酒业商行(以下简称酒业商行)欠其5.7万余元货款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已进入执行阶段,张甲了解案情后感到很惊讶,自己之前经营的酒业商行从未与食品公司有过业务往来,而且酒业商行在2019年5月30日就注销了。张甲再审申请无果后,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该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充分运用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手段,抽丝剥茧查明事实,根据张甲的申请,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案涉《销售代理合同》等多份证据材料中“酒业商行”印章及“张甲”的签名真伪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多次联系与食品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关键人物张乙,向其了解案情。经耐心释法说理,张乙道出了事实真相:

  2013年左右,案外人张乙为获得食品公司更多的代理权限,买来伪造的酒业商行营业执照、公章及该商行实际经营者张甲的身份证。2013年7月,张乙以酒业商行名义与食品公司签订《销售代理合同》,并加盖酒业商行印章及代签“张甲”名字。合同签订后,与食品公司的相关业务往来都是张乙负责。张乙承认确实不认识张甲,张甲对其上述行为不知情。

  鉴定结果认定,检材中“酒业商行”印章不是该商行的真实印章盖印,“张甲”的签名也不是张甲所写。鉴定结论印证了张乙的陈述。

  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后,该院于2022年2月向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市检察院审查后依法抗诉至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作出裁定,指令原审法院再审此案。张甲对此结果感到很满意,才有了文章开头道谢的一幕。


原文链接:http://www.jxzfw.gov.cn/2022/0713/2022071342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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