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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狗咬坏汽车 主人赔近2万元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7-15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林绿宜 林姗

  宠物狗咬坏别人的车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该找谁理赔呢?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近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通报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厦门市湖里区一男子饲养的宠物狗钻进停放在小区停车位上的车辆底下,咬坏汽车的线束,导致车辆损坏,法院依法判定宠物狗的主人侵权,赔偿车主车辆维修费17941.03元。

  起因:晚上小区遛狗 爱犬被困车底

  2021年6月5日,厦门某化纤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一辆电动小型汽车停放于厦门市湖里区某小区停车位上。当天晚上,老金的女儿带着爱犬下楼兜圈,趁老金女儿不注意,爱犬钻入车辆底下,之后爱犬因被车辆卡住开始狂吠。在老金的帮助下,爱犬成功脱困。

  次日,车主找到老金索要赔偿。车主告诉老金:“车辆的方向机断线了,维修部门说是小动物咬断的。”双方协商后,老金决定先维修后付款,但被车主拒绝。

  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车主遂将老金告到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湖里区法院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适用独任制进行了审理。

  争议:此前有猫被困 “凶手”到底是谁

  “车辆的损坏不是我家狗咬的!”老金辩解道,其通过查看小区视频后发现,至少有一只白猫先被卡在车辆里面,老金的小狗是事发2小时10分钟后才来到事发地。在靠近线束附近的车辆底盘垫板上有大量白色毛发,显示出有白猫在此外激烈挣扎痕迹,而老金的小狗是泰迪卷毛棕色狗。

  根据小区视频,涉案车辆于当天19时18分进入小区停放后,在20时9分至22时40分期间先后有9位过路人6批次发现车底异常并先后参与了施救小猫。老金的小狗于22时24分来到事发地,于22时36分最后一次出现在视频下而后又消失,22时39分被卡车底。“从视频可见,小狗一直被卡在车辆的左前轮位置。”老金辩称,“施救工作都在左前轮位置进行,而施救小猫都是在右前轮位置进行。车辆方向机线的断口位于车辆偏右前轮位置,小狗根本就咬不到。”

  老金质疑车辆方向机发生故障很有可能系司机操作不当导致。“车主公司提供的维修报告单上记载故障发生于6月6日0时47分,视频显示此时司机本人转动方向盘把前轮向左打死,正是司机此刻的操作导致特斯拉后台记录此刻方向机故障发生。”老金说道。

  法院审理

  猫离开后,车辆仍能正常操作

  湖里区法院经审理认定,老金所称的白猫于2021年6月5日20时41分钻入车辆底部,在老金饲养的狗于22时34分钻入车辆底部后,现场只有狗发出叫声,再无其他动物声响,且司机与老金于6月5日23时57分、6月6日0时47分两个时间段下楼查看,现场也均未发现白猫,只有老金饲养的狗。

  此外,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涉案车辆后台于2021年6月6日0时47分存在方向机故障记录,而司机于2021年6月6日0时47分启动车辆转动方向盘时,方向盘仍能正常操作,说明当时车辆方向机总成上线束受到啃咬还没断开, 车辆方向机总成上线束断开系发生在2021年6月6日0时47分之后。因此,原告主张老金饲养的狗损坏车辆的理由成立,应予支持。老金抗辩系白猫损坏车辆没有依据,不予采信。

  法院判决

  宠物主人赔偿车辆维修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湖里区法院认为,老金作为狗的饲养人,未对饲养的狗采取安全措施,造成原告的车辆发生损坏,老金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厦门某化纤材料有限公司要求老金赔偿车辆维修费用17941.03元的理由成立,应予支持。原告主张的车辆租赁费用1178元、交通费用377.67元不是其必然发生的费用,不予支持。

  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法院判处老金赔偿原告厦门某化纤材料有限公司车辆维修费用17941.03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2/pufashuofa_0705/20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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