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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润滑剂”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7-15

  

  加强队伍建设 夯实调解基础

  以人民调解“专项活动”为依托,加强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在企业集中的开发区、经济产业园等推动建立调解组织;在街道(乡镇)设立调解窗口,积极吸纳有劳动争议工作经验、具有丰富群众基础的人员担任调解员。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劳动人事争议、北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关系纠纷等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所在辖区千家企业及其员工提供依法、及时、高效的调解服务,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创新工作思路 完善衔接机制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逐步推动形成多方联动调解、协力化解劳动争议的工作格局。津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建立健全调解接待、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程序、调解员管理、案卷管理等多项制度,努力化解劳资纠纷、宣传相关法律规定、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了让群众少跑路,调委会2020年入驻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入驻以来成功调解劳动争议纠纷900余件。宝坻区宝平街道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街道社区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加强纠纷排查 助力源头化解

  按照人民调解“专项活动”要求,组织发动全市人民调解组织,重点关注劳动争议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工作。王某等21人因公司裁员,没有得到经济补偿,与公司发生纠纷,协商无果后,申请调解。为尽快解决纠纷,防止人员聚集、矛盾激化,武清区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安排两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调解。经了解,天津某电器有限公司裁员,存在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行为。调解员就疫情期间关于企业停工停产和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与公司代表进行多次沟通,并提出调解方案。但公司与当事人就补偿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不厌其烦、释理说法、以情动人,经历了多次协商,终于达成了和解,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并进行了司法确认,一起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劳动争议纠纷被成功化解。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z/shgl/tjcaw-imizirav11301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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