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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次性缴清社保之名诈骗28.2万,被判刑7年

来源: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9

谎称可以帮助老年人办理一次性缴清社保费,骗取多名老年人钱财28.2万,最终受到法律惩处。6月23日,广东省揭西县人民法院以线上方式公开宣判一起养老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9万元,责令其退赔所有诈骗所得金额。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8月份至11月份期间,被告人曾某向曾某英谎称可以帮人办理一次性缴清社保费的手续。曾某英信以为真,便先后介绍了被害人曾某妹、曾某兰、陈某容等人来办理。期间,被告人曾某以收取社保费办手续为由,通过曾某英骗得被害人曾某妹9.6万元、曾某兰9万元、陈某容9.6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代办“养老保险”的名义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严惩。被告人曾某能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曾某的犯罪行为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物,依法应承担退赔责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随着我国社保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普及,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意识到养老保险的重要性。但有些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因未交养老保险而产生了想花钱补交社保费的想法。不少诈骗分子正是利用老年人想通过每月领取养老金、减少亲人负担的心理,以办理一次性缴清社保费或其他代办“养老保险”的名义实施诈骗。

对此,法官提醒广大老年朋友,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业务时,应提前了解相关最新政策,通过正规渠道到政府部门办理。切勿轻信他人有“熟人门路”能帮助办理一次性缴清社保费或其他“养老保险”,以免掉入诈骗陷阱,最终得不偿失。(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文链接:http://www.gdzf.org.cn/zwgd/202206/t20220627_10984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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