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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人民检察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9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樟树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全国、全省、全市部署要求,打好扫黑除恶常态化组合拳头,努力实现扫黑除恶常态化,确保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2021年以来,该院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2件,批捕涉黑案1件5人,起诉涉黑涉恶2件44人。

  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对于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该院为有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及时成立了检察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本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意见,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学习传达全国、省、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会议及文件精神。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2021年以来,该院立足检察职能,大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重大意义,为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营造氛围、引领舆论、聚焦正能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止目前,院悬挂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标语1条,设立举报箱1个、制作扫黑除恶宣传展板1块,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同时,充分利用院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网络平台,常态化宣传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严把案件质量,依法精准打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该院严格按照省院7项长效办案工作机制,提前介入2起涉黑涉恶案件,当面听取公安侦查人员关于案件背景、事实及侦查工作进展等情况的介绍,并同步审阅法律文书及卷宗材料,审查已收集在案的证据材料,多次参加公安机关案件讨论会,对侦查方向、侦查重点提出建议,书面列出引导侦查提纲200余条。始终把办案质量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公正等法律原则,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诉讼权利,尊重支持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

  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办案质效。将“破网打伞”贯穿办案全过程,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及时移送犯罪线索;办案中每案必审查是否存在“保护伞”及“关系网”并写入审查报告,全面摸排“保护伞”线索,压实摸排线索责任。自觉将扫黑除恶工作融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全面梳理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做好检察环节倒查梳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工作,开展案件线索自查,梳理存在的问题,并做好案件线索台账。同时准确把握“黑财”标准,严格甄别合法财产和非法财产,对不属于涉黑组织成员的财产,及时通知侦查机关解除扣押、查封、冻结合法财产。

  深化行业整治,堵塞监管漏洞。主动延伸检察职能,注重深挖黑恶势力犯罪根源,剖析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分析发现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漏洞,积极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堵漏建制、规范管理的检察建议。结合办理的姜某斌、姜某辉等人涉黑案依法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份,并得到被建议单位的高度重视和整改落实反馈。


原文链接:http://www.jxzfw.gov.cn/2022/0118/20220118384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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