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制在线

法官,我要还钱,快把我的微信支付解冻吧!

来源:山西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8

  近日,河曲法院在深入开展“三晋执行利剑”集中攻坚行动中,创新执行举措,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挖掘被执行人的隐秘“腰包”,及时对被执行人微信账户进行冻结,压缩了被执行人藏匿财产的空间,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最大程度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微信图片_20220530182935.jpg

  申请人老张与被执行人老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老张向河曲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河曲法院于2022年5月11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额为21140元。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多次依法传唤老王,老王以在外地打工生活困难和疫情影响出行不便为由,拒绝来法院解决问题。老王的拒绝配合,使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局。针对此情况,执行干警通过对老王银行账户的资金流水细致分析,发现其名下银行卡资金很少有变动,但其微信资金有频繁的小额资金出入,遂决定对其微信账号进行限额冻结,以限制其日常消费,对其施加履行法律义务的压力。

  冻结微信账户的执行措施很快显出成效。老王在外出途中,因微信支付不能正常使用,无法购买车票被困在半路上,遂主动联系到法院希望解除对其微信账户的冻结。经执行干警反复对其释理说法后,老王找到其哥哥为其履行债务提供了执行担保。后老王又主动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并得到其谅解,申请人同意解除对其微信账户的冻结。经过法院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最终二人达成和解,案件得到圆满执结。

  法官提醒

  《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除传统的银行账户、股票、基金等之外,被执行人实名认证的财付通(微信)、支付宝账户存款同样在法院冻结、划拨的范围内。在此,法官奉劝那些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针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病症”,执行法官不缺对症的“良方”,因此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除邪祛病”的最佳方法。

  来源:河曲法院微信公众号

  

  

  


原文链接:http://www.sxpeace.gov.cn/article/96dbac9a329842b7890a8f00f010b114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