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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因为这事,在西青已有7人被拘!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4

  

  为进一步巩固烟花爆竹禁放成效,切实保障辖区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公安西青分局按照市公安局禁燃部署,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百日行动,进一步加大对辖区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

  

  截至目前,共排查重点部位166处,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7起,行政拘留7人,查处非法燃放案件4起,依法收缴烟花爆竹463箱。

  细致排查整治

  治安管理支队组织各派出所以易出现私制、私藏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厂房、闲置仓库、偏僻院落、养殖场点等部位为重点,采取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坚决做到不放过任何一处可疑部位、不漏掉任何一处隐患漏洞。对排查中发现的违规存储、贩卖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广泛开展宣传

  西青分局将禁燃禁放作为一项社区基本工作常抓不懈,组织民警进社区、进工厂、进企业、进学校,通过现场宣传讲解、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向辖区群众普及《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倡导大家自觉遵守规定,选择更加安全环保的方式庆祝节日。

  

  同时,鼓励辖区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依法严格处理

  2021年11月12日上午,中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某小区附近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赶到现场将违法人员朱某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朱某某对燃放烟花爆竹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予以行政罚款。

  2021年11月16日上午,西青开发区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在大寺镇某小区内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程某抓获,现场查获其非法持有的烟花爆竹23箱。民警依法收缴程某持有的烟花爆竹,现程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2021年12月2日下午,辛口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居民张某某在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28箱。民警将张某某当场抓获,依法收缴其持有的烟花爆竹,现张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ga.tj.gov.cn/gaxc/jcdt/202201/t20220105_5771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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