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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也是一次普法” 冰墩墩的权益检察官来守护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4

  冰墩墩是2022年北京冬季奥运会的吉祥物,这个头戴冰雪运动头盔,有着超能量冰晶外壳,酷似航天员且憨态可掬的熊猫形象,一时间萌翻了所有人。“新晋顶流”冰墩墩需求量暴增,出现了“一墩难求”的局面。

  近日,杭锦后旗检察院干警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制售假冒冰墩墩的情况,第一时间进行立案,并联合杭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奥林匹克专用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

  2月22日,该院干警和市场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玩具百货店、蛋糕店和金银珠宝等重点场所开展集中检查,重点查看以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和使用近似奥林匹克标志的侵权违法行为。按照“检查也是一次普法”的思路,检查组对商家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告知商家严格按照许可范围依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未经授权许可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相关标志。

  经调查,销售带有五环标志的冰墩墩面点和黄金吊坠的商家并未取得奥林匹克标志相关授权,其行为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的专有权。市场监管部门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并对案件作进一步调查。

  杭锦后旗检察院将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加大对涉奥运侵权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官普法

  “冰墩墩”形象和名称属于我国法律法规确定的奥林匹克标志,北京冬奥组委已就冰墩墩、雪容融形象进行了著作权登记,未获北京冬奥组委的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冰墩墩”形象和名称,也不得将吉祥物形象和名称进行歪曲、篡改等使用。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者使用足以引人误认的近似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或者为商业目的擅自制造奥林匹克标志的工具。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pfxt/53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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